第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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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從霍雲松在那個雨天踏進這裡開始,孟櫻雖然偶爾覺得他說的話曖昧不已,但從沒有感覺到侵略性,換言之,她不覺得害怕,沒有想過要逃離。
霍雲松太君子太出塵了,她知道他是一個出色的男人,但霍雲松特有的氣質使得她很難對這樣一個人產生情愫,孟櫻看他就好像是看被寄託了美好寓意的梅蘭竹菊。
那種喜歡和欣賞,不是愛情。
這一點,連霍雲松本人都沒有想到,二十年紅塵外的生活給予了他旁人沒有的氣質,也淡化了他的性別魅力,如果是前世二十七歲的霍雲松,或許更容易讓孟櫻喜歡上。
在愛情中,荷爾蒙的加成是必不可少的,通常的悸動都從生理開始,再燃燒到靈魂。
幸好,現在明白這一點還不算晚。
而代價是孟櫻整整一天都沒有理他。
五一前一天,左晨旭又給孟櫻打了電話,告訴了她聚會的地點,是市裡的一個五星級酒店,說是市裡,但其實開車也不過二十分鐘的車程,“我前兩年回去過一次,變得挺多的,到時候我來接你,免得你找不到地方”。
“市裡我比你熟,怎麼會找不到地方呢。”孟櫻微微笑著,聲音很溫柔。
左晨旭在電話那頭揶揄她:“是嗎,那是誰在自己家門口的巷子裡迷路了半個鐘頭?”
“那是我五歲的時候。”孟櫻哭笑不得,“你不要再提起來了。”
“三歲看老,你們小姑娘就是方向感不好,到時候迷路了我還要去找你,總之,後天我來接你,快到了給你打電話。”左晨旭壓根沒給她說不的機會,已經替她做出了決定。
孟櫻只能同意。
2號下午四點多鐘,左晨旭給孟櫻打電話,說在路上,大約還有二十分鐘就會到了。
孟櫻已經換上了新裙子,梳好了頭髮,正靠在窗邊看書。
霍雲松決定不在今天與左晨旭會面,如果左晨旭在孟櫻家中看到有陌生男人存在,也許會起警惕之心,他在沒有把握之前不會貿然暴露自己,所以他很自然地說:“既然今天你要出去,不如提前關門吧。”
“好啊。”孟櫻對關門時間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只要當天的快遞送走,一天的生意就算是結束了。
“那我出去拿衣服。”天氣漸漸熱了,霍雲松前兩天特意去許裁縫那裡訂做了兩件襯衫,就是為了這個時候找藉口離開。
孟櫻沒有絲毫的懷疑就同意了。
半個鐘頭後,左晨旭到了孟櫻家門口,他熟門熟路地進屋,看到的就是倚在窗前看書的女子,清麗婉約,一如少年時。
“櫻櫻。”左晨旭手腕一抬,把原本掛在食指上晃悠的車鑰匙一把握進了手心,他一屁股坐到孟櫻對面,上上下下打量著她,笑意掩都掩不住,“路上堵車,我來晚了啊,不過剛才差點沒認出你,我還以為走錯門了呢,真是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了啊。”
“你又亂講。”孟櫻合上了書,“從小到大就愛欺負我。”
左晨旭頗為得意:“也只有我能欺負你。”
孟櫻怔了一下,低下頭沒說話,她從小就是內向靦腆的性格,一直招人欺負,從幼兒園開始,左晨旭就在她身邊充當著保護者的角色,有人對她揮拳頭,他就敢把拳頭砸到對方臉上,把人打趴了就得意洋洋地揪著她的辮子說:“你真沒用,總是要我保護你。”
“不過沒關係,我會一直保護你的。”
“只有我一個人能欺負你。”
孟櫻覺得自己應該是會被這句話感動的,這句話又霸道又溫暖,她的少女時代曾無數次被感動過,那讓她覺得自己是很特別的。
但奇怪的是,這次沒有。
她甚至升起了一個荒誕的念頭,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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