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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漢華公司廠區最後面的這幾幢建築,是林振華給自己準備的自留地。
漢華公司雖然從產權關係上說屬於股份合作制,而且林振華透過自己直接持股以及經由褚紅陽、彭少哲等人的間接持股,實際擁有了整個公司50%以上的股權,已經達到控股的比例了。然而,在名義上,以及在輕化廳和漢華機械廠領導的印象中,漢華公司仍然是一家大集體企業,是要聽輕化廳和漢華廠指揮的。
林振華無力去抗衡這種頑固勢力,在80年代初的氛圍下,你要去和輕化廳大談控股權,講什麼產權明晰之類的,恐怕結果會非常悲慘。
事實上,漢華公司能夠有今天這樣的發展,與輕化廳等部門的扶持也是分不開的。首先,如果你不是一家集體企業,輕化廳就不可能替你去申請原材料供應。不管你設計的風扇多麼高階,如果原材料供應不上,那麼一切都空的。集體企業的這種身份,使漢華公司在與那些鄉鎮企業競爭的時候擁有了先天的優勢,這一點林振華是不能否認的。
其次,漢華公司的五葉風扇能夠進入廣交會,還有漢華公司能夠兼併潯自廠,都與它的集體身份有關。基於這些考慮,林振華也不能自己把自己的路給斷掉。
大集體企業的身份,既是好處,也是隱患。林振華很難想象,如果未來這家公司的規模進一步擴大,輕化廳會不會把手直接伸起來。輕化廳伸手的方式是多樣的,一是可以平調漢華公司的資金和技術,二是可以派來新的領導人,把林振華擠出去。類似於這樣的例子,在當年並不罕見。
出於這樣的擔心,林振華決定另起爐灶,在漢華公司之外,再發展起一攤子屬於自己的新業務。永禾農機廠在過去一年中的發展,給了他一個機會,永禾農機廠是鄉鎮企業,而且又與公社達成了買斷產權的協議,對於林振華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創業平臺。
漢華公司去年創造了4000多萬元利潤,林振華與漢華廠經過協調之後,決定拿出200萬元來作為分紅,餘下的全部作為再投資,用於擴大現有的生產規模。漢華公司兼併潯自廠,花費了300多萬,隨後,又是徵地、建職工宿舍、建車間、購買裝置等等,把4000萬花得只剩下一個零頭了。
林振華帶岑家兄弟去看的這幾幢車間以及車間裡的裝置,產權都屬於漢華公司,但林振華自己做主,把它租借給了永禾農機廠。他的這個想法,叫作借雞生蛋,等到農機廠的業務發展到一定程度,有了足夠的利潤,再以贖買的方式把這些建築和裝置購買下來,這樣從法律上說就不存在任何問題了。
漢華公司現在是天高皇帝遠,公司裡所有的決策都由林振華一人決定。從管理制度上說,褚紅陽、彭少哲、趙勇群等人也都是公司的決策層成員,但他們本身都是林振華的小兄弟,對林振華還有一些盲目的個人崇拜,誰會去幹預林振華的決策呢?
漢華廠的職工們已經被企業的高速增長給弄暈了,誰也不知道自己的經理又在實施什麼新的想法。林振華給自己建起這樣一片自留地,職工們也只是猜測一番而已,沒有誰去質疑它的合理姓。
林振華與漢華公司之間的關係,有點一筆糊塗賬的味道。五葉風扇是一種專利技術,林振華是專利的所有人,從道理上說,他應當從每颱風扇的銷售中提取一部分專利使用費。如果他按每颱風扇提取10元計算,光去年出口的50萬颱風扇,就應當給他支付500萬的專利費。這些錢足夠用於購買車間裡的這些裝置了。
但是,林振華沒法拿到這筆錢,如果他提出要收專利費,等待他的估計就是公安機關的調查了。這是一個產權關係極不明晰的時代,個人從集體企業的經營中別說提取500萬,就算是拿5萬塊錢,都會面臨著無數的口誅筆伐。
既然無法從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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