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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他從嘉華路南面途經禹門巷口時,並未看到有人進入禹門巷口。嘉華路道路筆直,兩邊的人行道被樹蔭擋住,有人藏在陰影中,的確不易被發現。但是禹門巷口的路燈並沒有被樹蔭遮擋,高陽當時在人行道上,哪怕間隔上百米,都應該能看見前方巷口是否有人進出。”
“嘉華路南面路口,距離禹門巷口大約三百米,這個距離恐怕……”
“我知道你的意思,穿連帽衛衣的人,有可能在高陽剛走到嘉華路南面路口時,就已經進了禹門巷。但是以正常步速行走三百米,需要多長時間?”
“如果是我晚上一個人走的話,大概需要三分半鐘。”
“也就是說,如果穿連帽衛衣的人,在高陽看見他之前,就走進了禹門巷,那麼留給他的作案時間,至少有三分半鐘。用電線勒死一個人,至少需要兩分半到三分鐘的時間連續在氣管上施壓。整個過程中,受害者一旦稍有掙脫,電線作用在氣管上的壓力就會減輕,勒斃受害者的時間就會延長。”
“根據翠茗軒和便利店的監控顯示,裘雨桐應該是案發當晚十一點十三分走進禹門巷,十一點十八分,穿連帽衛衣的人從便利店門外的監控中經過。高陽十一點二十五分報的警,他走到禹門巷口的時間,大概是十一點二十三分。說起來,高陽確實有可能沒看到有人走進禹門巷啊!”
“不,其實我們至今無法確定,高陽是幾點幾分走到禹門巷口的。現在只能依據那間便利店門外的監控,大致推斷裘雨桐是十一點十三分走進禹門巷,穿連帽衛衣的人五分鐘後進入巷子。如果存在兩名兇手,那裘雨桐進入禹門巷之前,其中一名兇手,就已經等在巷子裡了。”
“那負責跟蹤的人……”
“這個人跟蹤裘雨桐,只是為了確認裘雨桐當天晚上會從嘉華路經禹門巷回家!他走進禹門巷的時候,裘雨桐可能已經死了,或是正被勒著脖子。殺人後,穿連帽衛衣的人帶走了裘雨桐的手機和金飾還有身上的現金。他從巷尾逃離現場,高陽從巷口出來,恰好看見對面人行道上有人,於是便轉身背對著可芸。”
“殺人動機呢?另外一個兇手是誰?你懷疑高陽的第二個理由又是什麼?”
簡逸苦惱地搖了搖頭,前兩個問題他也沒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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