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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簡逸馬上就回答了懷疑高陽的第二個理由。王家勇遇害當晚,十一點左右,可芸和芮雪在夜市“偶遇”高陽,並提出送高陽回家。他沒有拒絕,讓可芸把他送到了鐵路宿舍,在芮雪的注視下走進宿舍大門。

而在同一時間,也就是十一點零三分,畢繼福的計程車駛出城東,在幸福村周邊停停走走,繞到村後的小樹林邊停車五分鐘,之後又返回市區。

如果高陽是兇手,或是兇手之一,那個時間就不應該和芮雪、可芸在一起。

另外,8月29號晚上,在發現裘雨桐屍體的禹門巷,蔣明洲曾向轄區派出所的王所長和高陽介紹過,可芸是凌巍的女兒。

凌巍在刑警隊幹了一輩子,認識他的人很多,聽過他名字的也不少,高陽肯定就在此列。他自然不會想到,當時從對面人行道跑進巷口的姑娘,是一位老刑警的女兒。

假設高陽當時是從巷子裡出來,突然發現路對面的人行道上有人。他勢必會立即轉身,假裝自己剛走到巷口就發現巷中有異常。但他一定非常擔心,從路對面的人行道跑進巷子的那個姑娘,是否注意到他從巷子裡出來。

為了自身安全,高陽必然會試探可芸。所以他製造了夜市街的“偶遇”,讓可芸和芮雪送他回家,也是在給自己找時間證人。既然他十一點過就回了家,十二點就不可能出現在寶利大廈。

還有,葛明宇的金項鍊被丟在左僑的家門口,絕對不是偶然。左僑是拘留的常客,而他家就住在惠明派出所的轄區,高陽一定很瞭解左僑的情況。

侯峰聽完簡逸的第二個理由,立馬又提出了疑問:“老簡,狄銘和畢繼福都坐了七年的牢,並且兩人的住所都不在惠明派出所的轄區。高陽在派出所工作時,狄銘和畢繼福還在監獄。他們出獄時,高陽已經不在派出所了。”

簡逸默默嘆了口氣,這也是他心裡的困惑之一。從狄銘和畢繼福的服刑時間來看,高陽與他二人應該沒有交集,更談不上了解。

“還有曹鐸!我比較贊同可芸的猜測,兇手認識曹鐸,曾從曹鐸口中聽到很多關於謀殺的悖論。兇手也清楚狄銘和畢繼福的情況,所有才會把裘雨桐的手機,放到狄銘的車上。而後又利用畢繼福的指紋,給這三起案子找了替罪羊。”

簡逸愣愣地看著侯峰,他的話好像很有道理,兇手應該認識曹鐸、狄銘、畢繼福三人,但要說曹鐸能用那套關於謀殺的悖論影響高陽的思想和心理,簡逸覺得不太可能。

不管怎麼說,高陽也曾在派出所幹了三年協警。怎麼可能被曹鐸誘導犯罪呢!

從心理角度分析,顯然畢繼福更容易被曹鐸誘導。他蹲了七年大牢,出獄後老婆帶著兒子嫁了人,父母都已離世,兒子在學校裡被人欺負,就連老師也用畢繼福的坐牢經歷來威脅他,逼他向同學家長賠償了三千塊錢的醫療費。

刑滿釋放人員重返社會,通常都是困難重重。他們會遭到歧視,被人敬而遠之。即便早已洗心革面,身上還是會被打上罪犯的標籤。

可以想象,如果畢繼福遭遇了不公正的對待,只要有人在他耳邊鼓動一二,就很容易產生報復社會的偏激心理。

而自視過高的曹鐸,與畢繼福曾是鄰居。藥材公司宿舍於1988年投入使用,曹鐸和畢繼福做了十幾年的鄰居。兩人又差不多同齡,應該有一定的交情。

畢繼福的兒子滕玉星,在期末考試前,與同學發生打鬧,導致同學小臂骨折。畢繼福被王家勇叫去學校,本來想為兒子辯解一番。卻被王家勇指責,別把他那套社會風氣帶進校園,畢繼福就會疑心,王家勇直到他的過往經歷。

三千塊錢說多不多,但對畢繼福來說也不是小數。他忍氣賠了這筆醫療費,但心裡也種下了一根刺。

畢繼福承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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