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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偉那位同學叫王春浩,大學畢業後考上公務員,到了礦管局工作。王春浩是涼都人,在大學期間,跟邵偉的關係很好。後來各忙各的,也有兩三年沒見過面。邵偉在陸朗縣辦完事,就給王春浩打了電話,約好晚上在涼都會面。
可王春浩下班後聯絡邵偉,這個老同學卻爽約了。
凌可芸拿著手機走出了歐叔家,“蔣隊,邵偉跟王春浩說他回林城了?”
“是啊,他說事務所有急事,要他當天趕回林城,語氣顯得很急,沒說兩句就掛了電話。”
“我已經向他的鄰居核實,二十八和二十九兩天晚上他都不在家。”
“那兩天他肯定不在家,我請高管局協助,查到了邵偉駕駛的那輛雅閣上陸涼高速的繳費記錄。二十八號下午四點,他開車從陸朗去了涼都。”
“那尤佳瑩二十八號是幾點入住的玉舍度假酒店?”
“下午六點差幾分。”
“時間有點對不上。邵偉下午四點從陸朗去涼都,五點半就該到了。”
“我剛才還沒說完,就被你打斷了,邵偉還沒到涼都就下高速了。”
“他在玉舍下的高速?”
“對,時間完全能對上,尤佳瑩和邵偉在玉舍下高速的時間只相隔兩三分鐘,只是度假酒店的住宿登記上查不到邵偉的資訊。”
“不用身份證,能在酒店登記住宿嗎?”
“不能,現在實名登記住宿管理非常嚴。”
“玉舍的其他酒店也查不到邵偉的身份證使用資訊?”
“是啊,你說那天晚上,他會不會是跟尤佳瑩在一起住的啊?”
“這……,應該不會吧!”
“我馬上聯絡玉舍警方,查一下去年十一月底,玉舍是否發生過刑事案件。”
“好,你還在多彩那邊?”
“不,我已經回隊裡了。”
“那我過來找你。”
“嗯。”
凌可芸心情十分矛盾,作為朋友,她不希望邵偉真被尤佳瑩收買。但事實擺在眼前,又由不得她不信。
從一開始接觸尤佳瑩被殺案,凌可芸就堅信邵偉沒有殺人。可案子查到現在,她對邵偉漸漸失去信心。她既希望儘快查清真相,又怕結果會令她失去一個好朋友。如果證實邵偉不是兇手的同時,又牽出另一樁與他相關的罪案,是不是違背了自己幫助邵偉的初衷?
凌可芸苦笑著搖了搖頭,她幫助邵偉的初衷,是不希望他被人陷害。但前提是,邵偉的確沒有觸犯法律。她決定調查此案時,簡逸就說過,幫朋友,也要看這個值不值得幫!現在看來,簡逸也許是對的。
但凌可芸覺得自己也沒錯,她幫邵偉洗清殺人嫌疑,是在維護法律的公正。如果邵偉真的涉及另一樁罪案,她也不會置若罔聞,同樣會維護法律的威嚴。她雖然不是警察,但從小在老凌的耳濡目染下,已形成崇高的正義感和鮮明的個性。
趕到刑警隊,凌可芸剛停好車,就看見蔣明洲快步走出大樓。
“小凌,我現在去玉舍,你能走得開嗎?”
“現在?”凌可芸看了下表,此刻正是晚飯時間。
“對,我跟玉舍警方取得聯絡,去年十二月五號,海基山老鴰崖下發現一具未成年人屍體。死者為男性,未滿十六歲。屍檢確定死亡時間為一週前,也就是十一月二十九號,至今無法確定死者身份。”
“為什麼無法確定身份?”
“因為那是一具裸屍!”
“裸屍?一個未滿十六歲的男孩?”
“還是上車再說吧!”
“呃,好。”凌可芸腦子異常混亂,直接上了蔣明洲的車。
蔣明洲發動了車子,突然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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