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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議定,指地是婚姻雙方商定聘禮與嫁妝的多少,為了防止婚後出現財產糾紛,需要事先立好契約,將雙方的承諾都寫在契約上。這叫“將娶婦,先問資裝之厚薄;將嫁女,先問聘財之多少”,是當時最基本的婚俗第一步。
陳伊伊淡笑:“咱這樣的人家,還需要立什麼契約,議什麼妝財,按照禮儀送過去就行。”
程阿珠擔心的問:“總得量力而為!”
程阿珠在這裡說的“量力而為”,指的是“量女方之力而為”。
陳伊伊挽起了袖子,呼喊僕人:“準備好地琉璃瓶拿來了嗎?”
程阿珠插嘴:“十六個瓶子已經備好了,妹妹看還需要什麼?”
宋代“議定禮”規定:議定時,男方家人擔著盛一點酒的大號玻璃酒瓶——沒錯,是玻璃酒瓶,這不是趙興改編的歷史,在趙興之前早已存在,只是當時趙興身處淮南黃州,左右多是五胡亂華後來定居的改姓胡人,他不知道規矩,別人也沒告訴他,結果成就了一套半宋代,半晉代胡俗的親事。
現在,趙興也算是有身份的人了,自然要按照正式的官宦之禮來進行。在陳伊伊的招呼下,僕人拿過來十六隻玻璃瓶,程阿珠與陳伊伊一起動手,給每瓶瓶口插一朵大花,共插八朵;剩下地八個瓶子,瓶口則插上金釵金簪金頭面等頭飾,而後把紅色地絲綢系在擔子上。
十六個瓶子的禮物是宋刑統規定地平常人家“議定禮”,作為官宦上戶,這份禮物還有不足。陳伊伊快手快腳的招呼僕人:“準備一擔珠翠、一擔首飾、一擔金器、銷金裙褶一擔、緞匹茶餅一擔……還要牽上兩頭羊。
不過這都是普通上戶禮物份額,咱家不同別家,需要再加上兩匹名馬,兩頭天竺健牛……不如再添上兩艘海船,姊姊看這禮物相稱嗎?”
陳伊伊最後新增的那些東西,不是宋刑統裡面規定的內容,她這一新增。程阿珠很滿意:“兩浙人家還要加上四罐酒樽,用綠銷金酒衣或羅帛帖套花酒衣蓋上,酒擔用紅綠緞繫上——如今的海商為了誇富,都加上了這些別樣禮物。咱家既然增添了牛馬,不如也照海商的份額,把東西都備全了,樣樣顧及到,免得村婦笑話。”
陳伊伊拍手:“姊姊想怎樣。咱家都備得起,只是如此一來,倒讓女方家不知如何措手。”
程阿珠也不管了,她呼喊:“喊閭丘觀來……等等,近日楊祖仁夫婦來拜訪,他家與范仲淹、歐陽修淵源深厚,不如請他出面護送禮物出去,可使得?”
陳伊伊點頭:“使得!”
男方的禮物送出去不久。女方禮物回的很快。宋刑統規定,女家收到男方禮物後,可以將酒瓶中地花朵與金飾取下來,收藏入女孩的嫁妝中,而後拿酒瓶中的酒犒勞挑夫。隨後。女方要將淡水裝入送來的酒瓶中,瓶內放三五條活金魚,瓶口掛上一雙筷子,這叫“回魚筷”回應。
所謂“回魚筷”取得是諧音“愉快”。表示女方對這樁婚姻“愉悅快樂”。
趙興家送的禮物重,簡王也按最上等的標準回禮,女方備些紫羅匹緞、珠翠須掠、篋帕鞋鞍等回定禮物,再用兩隻空酒罐,放滿清水,投入四條金魚、用金銀打造一雙魚筷,用彩帛做兩棵生蔥,掛在魚水罐外面。作“回魚筷”送往男家。
接到簡王回贈的禮物。程阿珠拍拍胸口,深深的鬆了口氣:“可算把‘議定’完成了。”
陳伊伊看著簡王回贈地禮物,滿意的點點頭:“女家回覆的倒是一份上禮,嘻嘻,不知道這筆錢是由簡王出,還是由官家出手。”
“議定”結束後,說明這樁婚姻算議定了,下面就是“下財禮”了。下完財禮。男女雙方交換完庚帖。意味著婚姻已完全成“定論”。而後男女雙方都要傾其所有。
宋代有錢人家送聘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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