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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抗辯,那會有今日。然,既有今日,過去的事不提也罷。成王敗寇,古今同理。什麼罪與不罪,提有何益,罪與罰,全憑明公一言已決。”
我大聲讚歎:“不錯,你說出了一個簡單真理——為政者行事,不見得全合民意。但百姓自有申訴的權力,若依法申辯,事尚有可為。若舉兵叛亂,只有家破人亡的結局。
自我主政青州以來,反覆加強的就是百姓申訴的途徑:鄉老參與地方之治(設立鄉老院);刑審專歸有司處置(司法獨立);督郵巡視地方,不干涉地方之政,但有所聞必聞風上奏(監察獨立)。如你父不反,豈無申辯的機會?看看現在的政局,想想你父當初的行為,你還不知罪嗎?”
劉淮沉默半晌,低下頭,俯首回答:“依今日明公之政觀之,我父當初確實行事魯莽。然,子不言父過,我本人願嚮明公服罪,但我絕不能替父認罪。”
我立刻駁斥說:“我豈是讓你向我服罪,我是讓你向律法服罪。這人世間有三樣事,人們必須敬畏:一個是我們頭頂上的神靈;另一個是人心中的道德律;最後一個,就是世間的律法。你所觸犯的,是律法,不是我劉備。生命忽忽,我不過活個百年,百年之後,律法仍長存於世,即使在我死後,你們犯下這樣叛亂的罪行,也要照此處罰,你若有覺悟,當向法律低頭,認罪服刑。”
劉淮嚅諾了很久,艱難的答覆說:“明公虎威雖聲震遼西,但家父平生不曾出過青州,交往者均是農人,那裡聽說過明公善戰之名。青州亂起,各地豪強均聚集鄉勇,家父當初只不過是想聚眾保產而已,如有所成,必與官府談判去路。可惜,家父錯誤的判斷了明公軍威,以數千家丁嚮明公發難,怎能成事。依現在看來,明公當初不過是想清查田畝而已,我家過去雖有瞞產的行為,但罪不致死。我父擅自舉兵,攻擊遼西軍隊,或許真是因小失大吧。”
真是個倔驢啊,話都說到這份上,還不願認罪。他說的話我明白,地方豪強過去都橫著走習慣了,稍有不順,立即拔刀相向。劉布當初不過是想借機威逼我讓步,沒想到我反映這麼強烈,更順勢把豪強勢力連根拔起。結果,劉布等人當然是偷雞不成失把米了。
一想到這,我無心再和他糾纏下去,懶洋洋的說:“法不容情人有情,在此黃巾亂起之時,你舉兵叛亂,觸犯大漢律法,罪在不赦。但我新婚夫人見到你這昔日富家郎,今為田舍翁,心有不忍,願意法外開恩。你若明白了自己的罪行,願意懺悔過去,就去寫一封陳情表,請求我的赦免。否則,法不容情。”
隨後,我吩咐監管隊隊長:“張濤,若是這小子需要紙筆,給他,他寫的信件你負責遞交田尚,讓田軍法官轉給我。若是他不需要這些,由他去吧。”
“車馬,啟程”,我毫不猶豫的下令。
目前看來,北海郡是到不了我手中了,在這緊要關頭,沒必要激化矛盾。若能借黃鶯的名義,赦免一批囚徒,也算緩和了與青州豪強的關係。況且透過上次平叛,我已將樂安的豪強勢力剷除。另外,透過建立各鄉縣警衛組織,地方政權已牢牢掌握在我手裡,這些囚徒就是回到地方上,也掀不起大風浪。若是劉淮真願意服罪,我赦免了他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默默的盤算著,進入樂衛城後,草草的與張世平田尚等人交談了幾句,隨即趕赴廣繞城。一直到廣繞城下,我心中才有了計劃。
廣繞,自我們五月初開始建城,至今已快三個月了。這段時間裡,四座大兵營已建設完畢,它們兩兩相隔十里,分立在廣繞城四方。東南西北八部鄉民也編列完畢,分置廣繞四方。
越過四座兵營設立的界線,大約就是以後的內城。出雲工匠們已經規劃出各條街道,並順便把家安置在個人喜好的街上。城的正中心位置,樹立著中心大兵營——哪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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