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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穿笑著補充:“先去騾馬店,黃氏答應替我僱一個車伕,今後姑娘們出門,總得有點交通工具,我想買兩輛馬車,一輛運貨,一輛坐人。”
施衙內一拍胸脯:“你院子裡二十多個女人,一輛馬車哪夠,至少要三輛。”
兩人正說著,已經走出巷口,蒙都頭按著官帽,急匆匆的走了過來:“娘也,可見到你時大郎了,正找你呢。”
施衙內皺了皺眉頭,身子側轉了一下,避開了昔日的蒙都頭。時穿衝著對方微笑:“蒙縣尉,都當官的人了,還用手按著帽子跑,實在不成體統,你的馬呢,如果你的馬閒著沒用,不妨賣給我。”
蒙縣尉苦笑:“娘也,某現在雖然是縣尉,可我怎麼覺得,乾的還是都頭的活兒。這海州城本來是州府,海州縣可有可無,咱這個縣尉,更是個死跑龍套的。我那匹愛馬,在這縣裡怎麼馳騁的開……怎麼,時大郎有心買馬?”
時穿點點頭:“我琢磨了幾樁小生意,如今那些女孩子吃穿不用愁了,再加上桃花觀事件已經過去一個多月,大家誰都不願意再提起,那些女孩子們也該出去走動一下了——都到了快出嫁的年齡,總該讓人看一下貨色。”
蒙都頭摸著下巴,意味深長的提醒說:“《保馬法》之下,平民百姓一旦擁有馬匹,那就是替官府飼養,為了保家衛國,官府隨時可以把馬牽走——沒賬。而且馬匹一旦被官府登記後,到時候官府徵用,你交不出馬來,那你要賠償官府——保馬法之下,多少人因此破家啊。如此,你還敢買馬嗎?!”
“什麼道理,我養的馬,我就是蒸了煮了,與別人何關?憑啥要因為我交不出我自己的馬,而賠償官府……”
“可別——”蒙縣尉四處張望一下:“你這句話說的,可就是攻擊新法了,是鐵桿舊黨分子,名字要刻到黨人碑上供人啐罵……哦,你一個平民百姓不怕上黨人碑,我還要繼續做官呢……嗯,我就當沒聽見你說的話。”
時穿還在愣神,施衙內揪了揪他的衣袖,暗示說:“縣尉說的對,現在有馬的人,恨不得提前煮著吃了馬肉,哪敢私自養馬——梁山泊水寇才三十六人,不就是因為《保馬法》之下,民團鄉勇不得擁有戰馬,才得以縱橫京東西路,官府追都無法追,就因為遵紀守法則沒馬,不在意法紀的匪人,有馬快則嗎?”
“我明白了,原來,《保馬法》不是為了讓人保住馬匹,是為了讓養馬的人恨不得把馬都提早殺了,悄悄蒸了煮了吃了……”
蒙縣尉咳嗽一聲:“時大郎,你攻擊新法了,我可聽到了。”
時穿很納悶:“新法有錯,難道說一說它的錯處,就是攻擊罪?”
蒙縣尉威嚴的咳嗽了一聲,但他馬上又把腰佝僂下來:“其實,時大郎想養馬,也不是沒有變通方法。”
“什麼方法?”時穿雙腿叉開,擺出戒備的姿態,瞪著蒙縣尉,他這一姿勢剛一擺出,肩頭的環娘立刻拍著時穿的腦袋嚷嚷:“哥哥,怎麼青天白日的,突然又冷了。”
蒙縣尉縮了縮脖子,他也感到心裡發顫,但環娘這麼一嚷嚷,似乎眨眼間,周圍恢復了正常。乘這工夫,蒙縣尉趕緊解釋:“我剛才是來找你——你不知道吧,這幾日海州城又有兩位女子失蹤,知州大人疑心這是柺子前來報復。這眼看快端午節了,人來人往的,正是柺子最活躍的時候,以後幾天,沒準還會不停的有小娘子失蹤,
時大郎你如今已經定居海州城了,你說你老鼓搗一些東西出去賣,我都沒讓衙役上門收稅,如此,大郎是不是也該為海州做點事情——知州大人的意思是,端午節那幾天,希望時大郎沒事上街上轉轉,如果發現異常情況,不如直接動手,還我海州城一個清靜。”
時穿翻了個白眼:你你你,你這是胡蘿蔔加大棒,誘惑我嗎?讓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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