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三座天下成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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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首當其衝的就是贅婿。他們與流民、犯人,均屬於下等人。
漢朝的情況也一樣。《漢書·貢禹傳》載,漢文帝時,贅婿“不得為吏”,並會被政府在戶籍檔案裡標註一筆,成為無法被抹去的經歷。天漢四年,漢武帝派李廣利組織了一支由“七科謫”和勇士組成的軍隊進攻大宛,討伐匈奴。
所謂“七科謫”,便是社會中地位最低的七類人:吏有罪(官吏)、亡命(殺人犯)、贅婿、賈人、故有市籍(曾做過商人)、父母有市籍、大父母有市籍。這些人往往在軍中充當苦役與奴隸,也是敵人最先開刀的人。贅婿妥妥地在其列。
至唐高宗武則天時期,武則天尊為女皇豢養男寵,上官婉兒風流韻事不斷……女子地位極大提升,又受西域風俗影響,“嫁娶無禮,尊卑無次,婦言是用,男位居下”,贅婿的卑下之境有所好轉。
按唐律:“婚嫁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親迎其歸。役日已滿,女家分財物,夫妻同車而載,鼓舞共歸。”在唐朝,贅婿三年勞作期限一滿,便可以在女方家裡分得財產,另立門戶,也可入仕。
但是,無論如何,入贅為贅婿都是一件極其不光彩的事情。
然而李十二已無法可想,他於開元十二年(724年)出蜀行遊干謁,懷著雄心壯志,意氣風發,卻屢遭閉門羹及不待見。
商賈之子的身份讓他先天就弱於人,往往李十二千辛萬苦、花費錢財投遞到貴人門下的詩書甚至都沒有被翻閱或讀完便棄置一旁。
而且三年時間過去,李十二發現自己快沒錢了。
父親李客過世後,李十二分到一小部分家產,本已足夠他衣食無憂。
只是李十二鮮衣怒馬,花天酒地,一擲千金慣了,何況干謁需賄貴人幕僚親眷,因此,開元十二年(727年)過慣了富貴生活的李十二進入了貧困潦倒的艱難時候。
於是,當李十二景仰有加的夫子孟浩然為這位青年俊才做媒入贅安陸許家時,李十二瞭解過對方家世,又打聽過那位叫許宛的女子的品行後,便答應了下來。
其實最打動李十二的是許家是宰相門第,在士族、官員中的關係和影響力都還在,而且許家也欣賞李十二的才華,支援他入仕,因此一心求官濟世的李十二決定放下一點自己的驕傲和尊嚴。
李十二入贅許家,與妻子許宛也算情投意合,很快便生下了一兒一女。
……
“元兄,這是我兒伯禽,小名明月奴,這是小女兒,名平陽。”
安陸許家的宅院裡,李十二面對突然來訪的高道故人,真是喜出望外,趕緊讓夫人安排了宴席,席間和許仙熱情介紹蹣跚而行的兩歲兒子和尚在奶孃懷中一歲不到的小女兒道。
“幾年不見,李兄已是兒女雙全,倒是湊了一個大大的‘好’字。”許仙見李十二雖是贅婿,但其妻子許氏對李十二甚是依順愛慕,秋波婉轉始終停留在李十二身上,便也放下心來,為好友感到高興道。
“我等凡俗中人,卻是不能和元兄修道成仙相比的。”李十二也很是欣慰,邊閒聊邊舉起酒杯道,“自來到安陸,我的訪客甚少,但有元兄這等貴客,其他人便是都不來也無甚關係!”
李十二明顯是對入贅後被圈中人嫌棄耿耿於懷,委婉表達了下不滿。
許仙淡淡一笑,也舉起酒杯,道:“李兄這話,倒是把我架火上,讓我把所有人都得罪了個遍。”
“哈哈哈哈,我又口無遮攔了。”李十二瞥了一眼身邊以眼神示意自己的愛妻許氏,輕輕拍了拍她桌上的小手,安撫道,“娘子勿憂,元兄知我性情,不會真介意我信口胡嗨的。”
蘭心蕙質的許氏見李十二如此不避諱,又見這位上清派嫡傳高道丹丘子持杯靜立,面色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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