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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聽聞孔子寧願忍受飢渴也不喝盜泉之水,是厭惡它的壞名聲,這些不乾淨的贓款,我確實不敢接受。”明帝感嘆道:“尚書是真清廉也!”於是從府庫裡中取出三十萬錢賜予鍾離意,擢升其為尚書僕射。

這時候,向敏中把鍾離意搬出來,自己也來了個“獨不取”,或許,向敏中跟寇凖一樣,心裡面替祖吉叫屈,也是敢怒不敢言。

向敏中這麼高姿態,讓所有的同僚心中大為不悅。但礙於面子,自己想拿也不好意思伸手,只得把這筆財富上交國庫。

殊不知,向敏中的這個舉動無意中觸犯了某些大人物的既得利益,向敏中自然受到同僚們的排擠和譏議。

時間一長,向敏中自然就成為同僚們的眼中釘、肉中刺,總想找個理由,把他弄出大理寺。果然,不久,他們就如願以償。

◆ 尼姑告狀

大宋立國後,太祖趙匡胤廢除周世宗柴榮的毀佛之令,遣使西行求法。在皇帝的支援和保護下,毀掉的佛寺開始重建,寺院的田園、山林還享有免稅權,僧尼的地位也得以提升。

太宗趙光義時,詔立太平興國寺為先皇帝寺,更加大了對佛教的保護。

卻說,淳化二年(991)二月,廬州(今安徽合肥)有個尼姑,法號道安。千里迢迢跑到開封府,狀告表兄蕭獻臣、弟媳婦姜氏,不養家中老母(即道安的姑母)。

據《宋史》載,開封府以“訟弟婦不實,府不為治”為由,拒絕受理這件民事案件。

同時以“訟狀不實”之罪,把道安從開封府“械繫送本州”。告狀的道安,反被當成誣告分子,戴了刑具,遣返回了廬州。

道安的這個弟媳婦,是朝中大員徐鉉妻子的外甥女。

徐鉉,揚州人,南唐降臣,《說文解字》一書的修訂者。與韓熙載齊名,合稱“韓徐”。初仕楊吳,擔任校書郎。再仕南唐,歷任知制誥、中書舍人、翰林學士、吏部尚書。隨後主李煜歸順大宋後,歷任太子率更令、散騎常侍,世稱“徐騎省”。可以說,在當時,徐鉉絕對是頂呱呱的文化名流。

在本案當中,徐鉉很有可能從妻子處得知此事,他非常順理成章地給開封府判官張去華打了招呼。於是,張去華沒有治道安表兄和弟媳婦的罪,反而以誣告罪,把道安押解回廬州。

本來這事到此,也就不了了之了。可誰知,這個道安卻不是一個省油的燈。

她很快打點行裝,再次奔赴京城。開封府那地兒是告不成了,這一回,她是直奔皇宮,趁著守門的兵丁不備,掄起錘子,敲響登聞鼓。

這位尼姑,真真是個沒事不惹事兒,有事絕不怕事兒的主兒,她這是要告御狀。

登聞鼓一響,太宗皇帝就坐不住了,他要親自審案。

百姓能見到皇帝的方式有多種,被押解上殿也算是一種。道安被兩名侍衛架上大殿,她雙手合十,點頭三拜,算是行過大禮。

佛是法王,皇帝是人王,法大於人;出家人是法子,所以面聖之時,可以不用行三跪九叩之禮,這也是規矩。

太宗質問道安:“為何事敲響登聞鼓?”

道安將事情的經過詳細敘說一遍,她要狀告當朝大臣徐鉉和開封府司法長官張去華。

《徐鉉傳》雲:“淳化二年,廬州女僧道安誣鉉奸私事。”

啥情況?徐鉉跟外甥女有染,這種醜聞都出來了。看來這道安真是使出了渾身解數,完全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

《宋會要輯稿》載:“道安復擊登聞鼓,自言嘗訴兄嫂不孝,嫂姜氏徐鉉妻之兄女,鉉以尺牘請託張去華,故不為治,且誣鉉與姜奸”。

道安的意思是說:此前開封府,之所以沒有受理她的官司,是因為被告姜氏與徐鉉有親,是徐鉉老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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