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賦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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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
甘露殿。
“小凡,朕想問一個事。”
吃著晚餐的李世民放下了筷子。
“什麼事?老李。”
聽到李世民的話,李恩凡同樣也放下了筷子看著他。
“大唐的稅,你覺得有沒有什麼不好的?”
“em……..”
低頭沉吟了一會,李恩凡腦海裡回想起唐朝的稅務方面的政策,隨後緩緩搖了搖頭說:
“沒有!其實歷朝歷代的田稅都很低。”
“那…..”
“你想說為什麼會出現那麼多造反的情況吧?
徭役!!”
很多人以為古代造反的原因都是稅務方面的情況。
但是,古代的田稅其實收的很少,非常少!
那為什麼會出現造反的情況?
徭役和其他的稅!
比如:戶稅和口稅!
先說稅務方面。
賦稅始於夏代,“夏后氏五十而貢”。即以五十畝地為計量單位,並取其平均地值十分之一,作為向國家繳納賦稅的貢賦。
西周呢?百分之十!
西周實行的是井田制度,土地分賜給了各級的貴族,但是隻有享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所以不準轉讓和買賣。
西周講方里土地按井字形化為劃為了九區,中一區為公田,餘八區為私田分授八夫;公田由八夫助耕,收穫全部繳納給領主!
而讓很多人以為的王莽時穿越者的土地公有制,其實就是井田制!
王莽很想恢復上古的一切,所以才提出了看似公有的井田制!
說完了西周,後面就是春秋戰國。
春秋戰國前期的田稅,還是很少的,百分之二十!
春秋戰國時期,魯國實行“初稅畝”,不分公田,不分私田,凡佔有土地者,均須按畝繳納土地稅。
初稅畝是古代賦稅制度的第一次重大的改革,廢除了按勞力計徵的力役地租制,確立了以田畝計徵的實物地租制。
《春秋》記載:“公田之法,十取其一。今又覆其餘畝,復十收其一”,也就是十分之二,是井田制的兩倍賦稅!
說完了春秋戰國,下一個是秦朝。
秦朝明面上規定的賦稅是歷朝最高,百分之六十六!
秦朝以“田賦”、“口賦”、“鹽鐵稅”等專案,作為國內稅收的主要來源。
自商鞅變法之後,秦從國家法律上廢除了之前西周的井田制,承認土地私有制並且可以自由的買賣。
鼓勵開墾荒地,並且不分貴賤,按軍功賞給房屋和土地,國家依法對土地徵收賦稅。
《漢書.食貨志上》記載,“收泰半之賦。”,泰半,三分取其二。也就是說田賦的稅率是百分之六十六,除此之外,還有口賦和徭役!
說完了秦朝,接著就是兩漢!
兩漢的田稅非常之低,不超過百分之八!但是,兩漢的人頭稅非常之重,除此之外,還有算賦、徭役、兵役!
而口稅,其實就是我們常說的人頭稅。
漢朝時期,朝廷把所有老百姓編了戶籍,作為徵收賦稅徭役的根據。
老百姓是國家賦稅的主要承受者,老百姓的賦稅有四項,就是我們上面說的四項:口稅、算賦、徭役、兵役。
漢初時期,統治者吸取了秦朝滅亡的教訓,輕徭賦稅,但是漢朝的人頭稅重。
漢朝人頭稅分為兩種,一種是“口賦”,即對未成年人徵收的人頭稅,又可以稱為兒童人口稅;
另外就是就是“算賦”,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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