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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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
大燈泡搶劫犯其實是個慫貨,他吞吞吐吐道:“……我……我不能說。”
陳泊宇淡淡道:“你知道我們國家對搶劫犯是怎麼判刑的嗎?只要搶劫一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起步價。搶劫取得的財物數額超過2000元,基準刑增加六個月;而你搶走的財物經過我們的核算,已經超過了一萬元的總價值。”
“什、什麼意思?”
大燈泡算不過來這一筆賬。
顏蕾故意誇張道:“意思是說:你要坐牢的話,起碼十年起步價。而且你還傷害了人家石小姐,罪加一等,就判個無期徒刑吧!”(完全胡說)
這下大燈泡汗如雨下,誰願意一輩子坐牢啊?他很快就撐不住了,主動交代了起來:“我沒有搶劫!是那個石小姐她自己找到我的,讓我幫她演一齣戲!”
此言一出,顏蕾倒吸一口氣。
果然跟爸爸預料的一樣,石曼伶是欲蓋彌彰的那個鬼。
陳泊宇繼續問道:“你們怎麼會認識的?”
“我以前在激流高爾夫球場當過保安。石小姐是裡面的游泳教練,一來二去就認識了。”大光頭沮喪地道:“她說,她最近想去日本玩一玩,但是游泳館那邊不批准她的假。所以她想偽造一起搶劫案,假裝受了驚嚇,再跟公司請假休息半個月。我看她出手比較大方,就答應了下來……”
也就是說:當天晚上的搶劫案完全是石曼伶自編自導的一齣戲!
審訊完畢,顏蕾跟陳泊宇重新回到了專案組。這下他們兩人都可以確定:石曼伶肯定跟水鬼案有關聯。
所以,石曼伶才會在水鬼殺人的那個晚上,故意偽造自己的不在場證明,好讓警方作證,第一時間洗清自己是十二生肖的嫌疑。
一個人往往越是掩蓋什麼,就越代表他就是什麼。
只因心虛,才會急於脫身,急於證明自己的“無辜”。
陳泊宇淡淡道:“石曼伶應該就是十二生肖之一,所以她要大費周章弄出個不在場證明。好讓警方將她排除嫌疑。”
顏蕾同意他的判斷,“但不管怎麼說,那晚殺人的女水鬼真的不是她。”
陳泊宇看了她一眼,鄭重其事道:“顏蕾,你說有沒有一種可能:其實水鬼是兩個人。”
“兩個人?”顏蕾怔了怔,這倒是一種全新的破案思路。
陳泊宇轉過身,凝視著專案組的牆壁,上面密密麻麻貼滿了各種小紙條和照片,都是關於水鬼案的線索。其中一半是關於彭茂慶之死的研究,一半是關於陳正韜之死的研究。
而一直以來,因為相同的作案手法,警方都認為這兩起案子是同一個人所為。
現在,他有了全新的想法:“水鬼有兩個,一個殺死了陳正韜,一個殺死了彭茂慶。石曼伶就是其中一個。”
第35章 收養【捉蟲】
爸爸曾說過:殺人案一般不會做的很複雜。
兇手能夠做到這三點1有預謀地購買作案工具。2事先了解作案地點的周邊環境。3並偽造出不在場證明來——就已經是非常罕見的高智商犯罪。
畢竟像開膛手傑克那種破不了的連環殺人案,只存在於技術不發達的過去。在現實生活中,隨著刑偵和監控手段的進步,已經很少有案子還能懸而不決的。
能夠做到完美謀殺的兇手,例如莫里亞蒂那種天才犯罪者,也只存在於文學作品中。
但顏蕾不得不承認:水鬼案最開始的殺人計劃做的很精妙。利用潮汐抹去痕跡,利用水路躲避監控,這手法堪比某些小說中的完美謀殺。
好在,兇手也不可能次次都做到完美。
比方說:眼下的這一起搶劫案,手法實在過於粗糙。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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