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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於凌霄,是個替身,凌霄之於我,是一個奢望,也是最後的念想。白月光回來之後,我沒了價值。沒有了唯一的念想,我和這個世界做了最後告別。

1.

第一次見凌霄,是在林文的生日飯局上。

林文是個富家千金,是我的室友。

小鎮做題家出身的我,跟著林文見了不少的世面。

這次飯局,更是讓我見識到了有錢人的生活。

幾百萬的首飾豪車做禮物,那可能是我一輩子都掙不到的錢。

幾十萬一瓶的酒,所有人都叫囂著不醉不歸。

我像個局外人,格格不入的坐在角落,看著眼前的紙醉金迷。

而我左手邊,一尺之隔的距離,坐著一個男人,剛剛林文給我介紹過,他叫凌霄。

西裝革履,指尖夾著一支香菸,微微眯起的眼睛,看著其他人嬉笑怒罵,和我一樣像個局外人。

可我卻忘不了,他送給林文價值百萬的豪車,更忽略不了,那西裝上價值萬元的袖釦,還有剛剛他進門時,其他人的恭敬。

一樣的局外旁觀,卻是天差地別的身份。

昏黃的燈光,我感覺有些缺氧,昏昏欲睡。

不過林文今天喊我來,就是為了讓我陪她,在人家玩得盡興的時候離開,好像有些不太合適。

彎腰溜出包房,我出門透了一口氣。

這是我第一次來酒吧,我想應該也是最後一次,畢竟這裡高昂的消費我負擔不起,這裡不是我配來的地方。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

腦子緩過來一些,我回頭看到了凌霄,他從包房出來,手臂上還挽著一個女孩。

和我差不多的年紀,和我差不多的長相,蹦蹦跳跳,比我多了幾分的活力。

可能這就是緣分吧。

2.

那一晚的事,於我而言,就好像是黃粱一夢,一覺醒來,我恢復了學生生活,教室,宿舍,食堂,三點一線,平淡的沒有一絲波瀾。

時間一晃,四年已過,大學畢業,我站在了人生的分岔路口。

是回家做個公務員,安穩的度過一生,還是留在大城市努力拼搏,給自己攢點家底。

這一次,我的自知之明又發揮了作用,像我這種沒背景沒家勢的人,做公務員是沒有出路的。

毫無疑問,我最好的選擇是留在大城市打拼。

只是沒想到,我入職的公司,剛好是凌霄家的。

再次見面有些尷尬,因為我把咖啡婆在了凌霄身上。

林文以前跟我說過,像他們那種家世的人,身上的衣服都是私人定製的。

看著咖啡滲入衣服,我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完了,賣了我都買不起。

抬頭偷瞥凌霄的神情,他只是微微皺了皺眉頭,便走去換衣服去了。

潑咖啡的事情是大庭廣眾之下做出來的,沒出一個小時,全公司的人都知道我得罪了大老闆。

如果不是有勞動法限制,估計我已經被掃地出門了,儘管如此,我也給領導留下了冒失的印象。

沒有任何意外,實習期一過,我被辭退了,原因是沒有達到公司轉正要求。

工作半年,我沒了應屆生的身份,被大公司辭退,在工作經歷上就像是汙點。離開這兒,我可能永遠都找不到更好的工作了。

不知道是誰給的勇氣,驅使我攔下了凌霄的車。

緊皺的眉頭,顯露出了他的不耐煩。

我用最簡短的語句說明了我的來歷,窮盡我四年的所學,跟他介紹了我對於公司新專案的看法。

只不過,一直到話音落下,凌霄都沒有反應。

該說的說完了,剛剛衝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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