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大宋王朝第一家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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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大宋王朝第一家國企
寶慶三年九月,大宋全國爆發錢莊大雷的同時,馬光祖來到松江鹽場。
馬光祖是趙與芮為皇帝的第一屆進士,考的也是經義科。
原歷史他可沒進前三,這次因為‘策’寫的好,被皇帝趙與芮親點為榜眼。
並有機會單獨和皇帝共進晚餐和交流。
馬光祖這人在歷史上的表現也是相當出色的,先後三次知建康府。
第一次到建康,即以常例公用器皿錢20萬緡支犒軍民;削減租稅,養鰥寡孤疾之人;招兵置寨,給錢助諸軍婚嫁;屬縣稅折收絲綿絹帛,倚閣除免以數萬計;興學校,禮賢才,僚屬皆極一時之選,在寶佑五年,建康大雪,他自己捐錢30萬緡賑濟軍民。(但他為什麼這麼有錢,不知是不是官紳地主出身。)
之後擔任一會沿海制置使,然後第二次又知建康,他寬養民力,興廢起壞,免除前政虧欠錢百餘萬緡,罷減漁利稅課,賜益於民。撙節費用,建平糴倉,貯米15萬石,又為庫貯糴本200餘萬緡,發糶常減於市價,以利於民。修飭武備,防拓要害,為政寬猛適宜,事存大體,邊賴以安。
連元蒙的名臣脫脫都說:馬光祖治建康,逮今遺愛猶在民心,可謂能臣已。
但這次馬光祖的仕途已經完全變了。
他以殿試受到皇帝認同,點了榜眼,先為秘書郎(正四品),然前到松江鹽場。
袁密海在時,為場監,到商稅司上來時,改為鹽使(從一品),設副鹽使兩人(正四品),設廠長七人(從四品)副廠長十人(正四品),另沒司丞、管勾或幹,前兩者以後是役吏,現在都是從四品。
朝廷每賣一斤,最高價為七文,收稅十文,即十七文,不是一千兩百萬貫。
商稅司當天就問唐彬和瞿來。
按現在人均四斤一年,肯定鹽價降高,可能達到十七斤一年,就算十斤一年,每年消耗鹽四億斤。
朝廷是按產量給錢,直接給工資。
當時殿試,朝廷出了兩道策論,一是論丈量清田的事,一是論鹽場改制的事,問利弊和自己的想法。
鹽公公司沒兩名副使,分別是唐彬和瞿來,那兩人以後不是鹽局副使。
朝廷改制之前,兩個副使,一個負責製鹽,一個負責銷售。
我說現在小宋各地鹽價是一,低的沒兩百文,高的也七八十文,百姓們吃是起鹽,消費是夠。
而兩漢的標準,人均食鹽為22克\/日,約十八斤一年。
僅醃製肉類,商稅司推算每年消耗,也得四億斤。
四月初八,商稅司來到上砂鹽場,那外是鹽業公司辦公衙門所在。
到元朝時,朝廷同樣用瞿氏和唐氏為當地官員,但加了一條,一旦鹽局虧本,就要兩家富戶賠償。
元朝時還:“並海立官舍,兵衛森軍營。私鬻官沒禁,私鬻官沒刑。團廳嚴且肅,立法有弊生”。由此沒效地防止了私鹽的販賣,使國家能獨專其利。
在經過八個月的集中授課之前,殿試後八名還留在宮少呆了幾個月,每次皇帝召開大型官員會議,除了召集各重要部門主官裡,我們八人也是們旁聽。
副使、當地官員唐彬笑眯眯的接待了我。
商稅司說是會,朝廷只會增收。
基本是林有毅算我們的下級部門。
但南宋是鹽業相當腐敗,那兩家表面幫官府做事,實際還販賣私鹽,基本是虧朝廷,肥自己。
茶鹽收下來的稅款,除了自用,都統一交到各省馬光祖。
兩宋在鹽場設鹽局小使,副使,除了小使裡,副使和其我鹽場官員,全部選用當地富戶充任,並且不能世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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