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這個朋友,本王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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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寧宗不管事外,他主要用的,就是減少別人和寧宗面對面接觸的機會。
你就是有事想和寧宗彙報,都沒機會與寧宗單獨聊會天。
南宋上朝並不是天天都上,襲北宋制試,基本是五天一次,但皇帝每天要早起,然後有部份高官都要去拜見皇帝,比如丞相、參知政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御史中丞等,他們會一起皇帝那磕頭問安,然後閒聊幾句就回頭,有時都不會閒聊,這叫‘常起居’。
所以每天能和皇帝見面的,也就是丞相,副相等寥寥幾個人,這些人現在大部都是史彌遠的親信,比如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宣繒、籤書樞密院事薛極等,都是史彌遠心腹親信。
但見到皇帝,也不代表一定能和皇帝單獨說話。
南宋要和皇帝溝通,除了面見皇帝,就是奏對和章奏上書兩種方式和皇帝交流。
面對第一種奏對,史彌遠沿用自孝宗以來的二府合班奏事制度,確保御前會議中不會出現樞密院長官分班奏對,杜絕分權牽制的可能。
嘉定六年(1213),真德秀向寧宗諫言,早朝時,“閒遇兩班,多從隔下,既進復卻,或至再三……臣願自今……仍詔賓贊之臣,雖有兩班,皆令宣引,則下情可通而上聽無壅矣”。當時兩府合班奏事,共佔一班。而“閒遇”兩字表明引導兩班上殿的機會不多,即使被安排了班次,也經常被隔至次日奏對,甚至三番四次的隔下。也即寧宗早朝之上,多數時候僅有兩府宰執一班奏事,其奏事時間幾乎佔據了全部早朝時間,以至於其他臣僚沒有充分的奏對機會。
面對第二種,史彌遠則採用多種手段,使得文書通進儘量多地集中到宰臣,而不是皇帝。其中最有效的做法是舍奏而用申。
宋代各級官員向朝廷上言時,通常有奏和申兩種文書可供選擇。奏指章奏,是官員向皇帝進言陳事、道賀謝恩之類的公文,包括奏狀、札子、表、疏等,均可直達皇帝。而申指申狀,是官僚系統中下級向上級彙報的公文,不可直接上達皇帝,但可送達宰執。
史彌遠下令群臣用申狀而禁用奏狀,或者直接用私書,以控制臣僚與皇帝之間的資訊通道,使得各項資訊彙集於宰輔,便利於個人專權。
所以自寧宗後期起,南宋各級文武官員的都會致書到丞相府,直接給史彌遠,而不是給皇帝。
控制了渠道之後,史彌遠在具體的裁決上,又想辦法繞開皇帝,實現個人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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