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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歸有光道:「我贊同潤蓮這一判。」

「那他的兒子怎麼判?」沈默問道。

「這個……」王用汲躊躇道:「他馬上就十四歲了,『恤幼』這一條,已經不能適用了,所以沒有輕判的理由。」

「看來你是支援凌遲?」沈默道。

「是的。」王用汲點頭道:「這是人倫大罪,如果不從重判決,難以平民憤,彰教化。」

「震川公呢?」沈默問歸有光道。

「下官基本同意潤蓮的看法,」歸有光尋思片刻道:「不過畢竟是個十幾歲的少年,用凌遲似乎有些不妥……念其年幼,判個絞刑吧。」說著沉聲道:「這個案子已然如此,報去省裡,按察司定然會加重判決,最後應該會是『斬立決』。」

說完,與王用汲一起問沈默道:「大人怎麼看?」

「其罪可恨,其情可憫……」沈默搖頭嘆息道。

聽了沈默的話,王用汲道:「大人,那暴戾少年如此滅絕人性,萬萬不能寬恕,也無法寬恕的!」

「我知道!」沈默沉重的點點頭道:「但一命換一命就可以了,就不要把他的父親也賠上了,吩咐他們行刑時棍子落輕點。」

歸有光道:「大人,您就是要救人,也不能用這法子啊,不然外人只會以為是下面人同情黃七,反倒會覺著您過於嚴厲了。」

「你說的有道理,那就杖三十吧。」沈默點頭道:「讓他們不要傷人。」

「這樣可以。」歸有光點頭道。

「還有,」沈默道:「根據黃七的妹妹反映,其實他們父親早就不管帳了,都是黃十的媳婦管錢,而對黃七一家苛刻的,恰恰就是黃十的媳婦,這女人又每每以『父親不許』為藉口,不給黃七應得的生活費,還挑唆父親與黃七的關係,結果導致父子關係越來越僵,讓黃七的兒子信以為真,誤將祖父當成了仇人。」

「說起來這個悲劇,離不開黃十和他女人的作孽。」說著指節輕輕一扣桌面道:「不能讓他們得意,否則以後哪有黃七的活路?」

「就算這個說法是真的,」歸有光道:「我們也沒法治他們的罪,只能譴責一下罷了。」

「譴責有什麼用?」沈默沉聲道:「等著吧,過上十天半個月,他們自己就該把把柄送上了。」說著小聲道:「派人盯著黃家,一旦黃七的老婆被攆出來了,就把她找來。」

「大人……」歸有光老於世故,彷彿有所醒悟道:「您要釣魚嗎?」

「不錯。」沈默翻翻白眼道:「我是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

※※※※

七天後再次過堂,待苦主黃十在堂上站定,沈默剛要帶人犯,外面登聞鼓響。

沈默停止審案,命人將擊鼓之人引進來,那黃十一見那來人,不由變了臉色,心說:『這女人來幹什麼?』來者正是剛被他攆出家門的大嫂!但是嘴巴到現在還沒消腫,打死他也不敢多嘴。

沈默問她是什麼人,所告何事?

女人哭道:「民婦黃李氏,狀告叔叔黃十一家,將我無辜趕出家門。」

「可有此事?」沈默問黃十道。

「她男人和兒子都犯了罪,收了監。」黃十道:「她還有什麼資格在我們黃家住下去?」

「哦,」沈默頷首道:「是這樣子,那好吧。」說著一拍驚堂木道:「帶人犯黃七。」

黃七便被帶將上來,沈默便宣判道:「黃七,你包庇弒祖兇手,並妄圖替其頂罪,按律當杖責一百,然父子之情乃是人之大情,你身為父親,願代子受過,也算有情可原,故而減為杖三十,你可有異議?」

如此輕判,黃七自然沒有異議。

沈默又看向黃十道:「待行刑之後,你哥哥便可以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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