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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鶴將取下的指骨帶回驛館交給俞百里,俞百里取出仵作隨身攜帶的工具箱中的藥水,對屍骨進行查驗浸泡,得出結論,屍骨之人死於十七年前,卻是中毒而死。而且所中之毒與俞百里十七年前查驗墩子所中之毒非常相似。之所以不敢完全肯定,是因為年代久遠,俞鶴為了不被人發現,帶回來的指骨太小,分量不足,所以驗得不是特別準確。

自從十七年的誤食案之後,俞百里在驗屍上,越發謹慎。

有了這個結論,父子倆對十七年來一直困擾著自家的案子隱約有了一個設想。或許當年和靜縣衙組織的前後兩次驗屍所驗的墩子屍骨,根本就不是同一具!

這個設想驚呆了父子倆,俞鶴更是下定決心,不讓父親在真相出來之前聲名受損,甚至為十七年前的案子背負上律令的處置。

看過卷宗後,父子倆聊起了卷宗上經辦此案的籤押人,發現當時和靜縣的縣令賀於琦如今已是慶州知府;當時縣衙捕快,如今俞百里並沒有他下落的訊息;而當初的輪值仵作,據俞百里所知,早已去世;只要卷宗上的籤押人在目,俞百里絕對會是第一個被捕房傳去問話之人。然後衙門會發現俞百里出現失誤,未被律令處置一事。按照通常情況,在真相大白之前,俞百里是要被看押起來的。俞鶴不忍父親有如此遭受,撕下了誤食案卷宗最後一頁,想拖延一些時間。

當年誤食案的真相究竟是什麼,自然是經辦那起案子的人最瞭解;這其中,對於屍體的驗證是其中關鍵的關鍵,當年那位當職仵作必然是其中最瞭解屍體情況的人。

事情捋順了,俞鶴決定去尋找當年那個當職仵作的後人,看看他的父親有沒有留下關於誤食案的資訊;他父親與俞百里第二次驗屍時,墩子的死因究竟是什麼,前後兩次所驗屍體是否有什麼異樣。因為俞百里依稀記得,當值仵作應該看過那具有些泛黑的屍體的,當時或許都會跟他一樣被矇住,但作為仵作對本職業的敏感,事後或許也能有所覺察。

亦或許,他根本就知道。

這也是能證明俞百里的最有利的證人。

事後,俞鶴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查到了當年輪值仵作的兒子。他決定去拜訪輪值仵作的兒子,那個人,就是錢鑄。

昨日俞鶴上衙後為何哈欠連天,就是因為前日俞鶴在白水村調查情況之後,不僅去墩子生前賣草藥的藥房查過,還去拜訪了錢鑄。因為忙得太晚,所以第二日才呵欠連天。

原本俞鶴只是抱著試一試的心理,沒想到錢鑄聽了他的來意之後,臉色就變了,沒說兩句就把俞鶴趕出了家門,並稱他什麼也不知道,老傢伙已經死了,要問到閻王殿去問。

俞鶴道:「你這個樣子,只能說明你是個知情人。我不會放棄的,只要你不說,我每日必來,直到你說了為止。你自己衡量一下,捕房的人天天上門的影響。」

俞鶴出門後,錢鑄的老婆聽到吵鬧聲從裡面出來,問錢鑄怎麼了。錢鑄沒有說實話,說是捕房的人來找晦氣。當時錢鑄老婆還朝俞鶴望了望,與當時回首的俞鶴目光相撞。

錢鑄的態度讓俞鶴生疑,回去與父親說起交談的情景。父子倆一致認定,當職仵作當年一定是發現了什麼,而且作為兒子的錢鑄一定知道。俞鶴決定第二日再去錢鑄家。

於是昨日俞鶴又再度前往錢鑄家中。

俞百里沒想到,俞鶴當晚便一去不回。當晚俞鶴遲遲未歸,俞百里心中生起不好的預想。他坐立不安地在同福客棧等著兒子回去,然而等了整個通宵都沒有等到俞鶴回去。於是在第二日天明之後,俞百里便喬裝一番出門打探兒子的情況。

因為此前在和靜縣衙呆了太長時間,與縣衙中人多有交接,俞百里不敢去縣衙門口晃悠,只能憑著俞鶴此前與他交談時透露的資訊去捕快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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