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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 哪怕我明知道我做不到,但我還是願意試一試。

不過倒沒有以前抽菸那麼兇了。

有負罪感。

以前他從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因為什麼而戒菸。抽菸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點燃一根菸, 讓尼古丁順著喉嚨滾動一圈,嚥進肺裡, 或者從鼻腔裡散出來,這一套固定的程式並沒有什麼吸引人的, 就像有些人吃糖有些人吞巧克力一樣,只是個消遣的方式。戒菸卻是有了理由。

他喜歡的人不喜歡,雖然她自己也會抽菸, 夾煙的動作嫻熟而老練,而這些,是跟他學的,他就像個拿自己兒女沒辦法的老父親,為了以身作則,只好嚼那有點兒可笑的棒棒糖。

不能讓“小孩子”學壞。

小莫看見三哥了,忙迎上來,點著下巴示意,“嫂子在那邊呢!”

陸胤川目光巡過去,隔著曖昧昏暗的燈光,像第一次在這座酒吧裡聽見傅子鳴說“剛那妞兒,還在討論你呢!情債?我看那姑娘都快哭了,念著你的名字跟喜歡了你半輩子似的。”後抬眸的場景。

那時候他也是這樣抬起頭,目光巡過去,漫不經心地落在那裡,定了片刻,陌生的甚至記不住臉的姑娘,那姑娘柔和地像是四月的春水,漾在淺碧的池子裡,看不清形狀和麵目,又好像有千萬種形狀和麵目。

現在回想,他對她第一印象應該是好的,或者說無屬性的。她像世間美好的萬事萬物,擺在那裡,就讓人覺得很舒服。

一旦一件事情和自己牽扯上關係,就沒辦法徹底作為旁觀者,“喜歡”這個詞有很奇妙的作用。他記得那時看過去的時候,其實看不清程慈,只能模模糊糊看到一個輪廓,發頂的絨毛在燈光上打上一層光暈。

這酒吧這裡,很少有人能直接地叫出他的名字,哪怕是傅子鳴也會偶爾反應一下,“你叫什麼來著?”

名字就像是一個符號,一旦貼上去符號,就是一個確切的印記,他更喜歡把自己從名字裡抽出來,把靈魂從肉殼裡抽出來,俯瞰周遭每一分的喜怒哀樂,那些熱烈歡騰寂寥和落寞,都和自己無關,和陸胤川無關。他喜歡這種絕對的客觀和旁觀。

那種把自己封閉的日子裡,程慈是透過來的一束不起眼的光。而現在,她是他的太陽。

程慈和男生交換了名字,男生說他叫毛毛,程慈就說她叫貝貝,兩個人互相調侃對方:好像狗的名字哦~

毛毛跟程慈說了一個秘密,他喜歡的女孩子在這裡駐唱,酒吧每晚都有表演,左側通道里慣常是樂隊在表演,程慈不太懂,剛剛小美的男朋友也在那裡唱,他坐在一架電鋼面前,身後只有一個抱著吉他的瘦小的女孩兒,他們唱英文歌,邊兒上人都在打拍子。看起來應該挺受歡迎。

舞池旁則總有歌手在獨唱,唱根本沒有人會去仔細聽的歌,間或聲嘶力竭,間或低吟淺唱,慢歌總要拿到後夜去唱,那個女孩子是唱民謠的,她總是十二點後上臺,所有喧囂過後,給夜幕一個收尾。撫慰無家可歸抑或有家不願歸的孤獨的人的靈魂。

毛毛是個孤獨的人,被同樣孤獨的女歌手吸引了,所以現在孤獨地等候夜深,等他的天使降臨,去赴一場只和自己有關的約。

程慈忽然想起自己跟陸胤川,她被怎麼樣的的陸胤川吸引呢?說不上來了。或許是春天的陽光把他映照得太明媚,或許是他獨自一個人漫不經心走過校園街道時候,那高傲又疏離的神情讓她看到一個完全不同種類的人。

人會被和自己相似的人吸引,也會被和自己完全相反的人吸引。

大概陸胤川之於程慈,是後者,程慈自小就是沒脾氣的軟糖塊兒一樣的女孩子,不知不覺就長成了乖巧的性子,內心深處偶爾冒頭的邪惡和想要單獨待一會兒的想法時時刻刻告訴她,她不是個乖巧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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