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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可笑。」
「不管什麼關係,如果事先定下規則,分崩離析的可能性就會降到最低。」
「同理,如果我想和你固定下來某種穩定的關係,這是最好的方式。」
林錦書心頭猛地一跳,暗自琢磨著「穩定的關係」這個單詞。
她本就是聰明的人,之前陷入自我封閉和懷疑的怪圈,所以才會看不清真相。
蔡允澤的話聽上去冰冷不講情面,但若推敲起每個字詞本身的含義,目的就顯得清晰起來。
她直直地抬眼望向對方,模糊的預感越來越明確。
或許他做這些事的原因很簡單,他只是在用他的方式,和她確定關係。
他們是兩個口是心非的成年人。
在蔡允澤眼裡,她從不曾承認喜歡他。
或許是貪戀和她在一起的溫度,或許是覺得靈魂契合,總之他幼稚地用這種方法,強制維繫這段開始得很隨意的關係。
那種酣暢淋漓的痛快感再次出現,像是奔騰的洶湧潮水,在林錦書心裡掀起巨浪。
她無法抑制地輕笑出聲:「協議的期限呢?」
蔡允澤翻動頁面,關於期限那一條的約定仍是空白:「你來填。」
林錦書拿起筆,像是在認真思考:「現在想想,我們認識也很久了,有十年了吧?」
「走到這一步,如果以後撕破臉,可就做不成朋友了,所以還是得慎重些。」
她嘴上說著「慎重」,落筆卻毫不猶豫地寫下「十年」,再乾脆地簽署自己的名字。
既然他賦予她制定規則的權利,就別怪她肆意妄為,畫地為牢將彼此圈/禁。
蔡允澤看了一眼,沒有提出反對意見。
他接過筆,在她旁邊準備簽署自己的名字。
「你不用擔心,只要有一方提出異議,這份協議可以隨時中止。」
林錦書淺笑:「如果協議到期呢?」
按照目前的規則,協議到期,已經是十年之後的事。
蔡允澤沉吟:「到期的話……」
「——你和我結婚。」
寫到一半的動作驀然停住,蔡允澤明顯沒料到這個要求。
應該說,他這輩子,或許從來沒有考慮過「結婚」這件事。
蔡允澤是不需要愛情的。
多餘的愛情和繁雜的婚姻只會浪費他的時間。
林錦書提出了一個,他絕對不應該,也不可能同意的要求。
可在這剎那,他心裡那隻無腳鳥忽然被人毫無徵兆地扯落在地。
十年。
如果十年後,她依然能夠不後悔地說出這句話,他願意停下他的時間。
「可以。」
最後一筆寫完,協議正式生效。
他們不是情侶,不是法律認可的夫妻關係。
但他們用自己的方式捆綁在一起,不受世俗的約束,沒有道德的制約。
旁人覺得他們荒唐可笑,覺得他們脆弱到不堪一擊,永遠不會被理性社會所包容。
唯有兩名當事人甘之如飴。
他們不需要被定義。
作者有話要說: 蔡蔡:喜歡是不可能說的,這輩子都不可能說,來,過來簽協議。
——類似愛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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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大樓晃動參考現實事件,請勿深究。
第66章 養崽記(1)
在路德維希的漢語字典裡, 類似「前男友」、「前任這種詞彙,向來都是諱莫如深的存在。
尤其是和殷妙產生聯絡的時候。
他這幾天出差,緊趕慢趕地忙完手頭工作, 好不容易今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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