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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人們口中那個讓他們覺得心態平衡不少的徐家,顯然就是徐勝家。

徐勝原是有家的,一家四口人,徐父徐開山,徐母周素,還有一個......兄長。

徐家原本也是殷實之家,全靠著徐開山頭腦活泛,勤實肯幹,徐母節儉持家,內外幫襯,日子雖不大富,卻也小有資產。十里八鄉算是頭一戶了。

可是呀,這天下的事從來都沒有個準。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萬丈高樓頃刻倒,酒至酣處哀樂來。徐開山與周素老兩口子趕赴洛郡做些皮草山貨生意,沒料到半路竟遇了歹人,慘被劫財害命。自此,徐家的天就塌了,失去了頂樑柱,家不成家。

二老離世,徐家只剩下兩個小子。老二徐勝,一個他人眼中只會讀書的呆子,爹孃一走,除了哭再無他法。還好家裡還剩良田百畝,就算是他不懂種地,單是放租子,一年也能收個小兩千斤地糧食,生活無恙。

這想法自是不錯,可惜,徐家並非只有徐勝一人。

徐勝還有哥哥,與他是完全截然不同的兩種性格,名字喚作徐猖。

猖,猖狂的猖。他原來是叫徐昌的,取自昌隆之意,不過父母過世後,他就把自己的名字給改了。

他倒也真是對得起更改後的名字,人如其名,猖狂到沒邊。一個農家小子不出兩年時間竟能在整個南郡聞名!

只可惜,全是惡名。打家劫舍他幹,販賣私鹽他幹,開始賭場他幹。什麼都幹,偏不往正道。

俗語有言: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久在刀口混,怎能不傷身?狂到沒邊兒的徐猖,一時大意,到底是被官府抓住了。要是按著徐猖犯的事來說,殺頭是沒跑的了。可是沒想到徐猖名惡,身邊的朋友卻是義高情重,跟他一塊歸案的那幾位,拼了命的把罪名往自己身上攬。

大致情形就是:太守問:“陽關劫案可是徐猖帶著你們所為?”

話還沒說完,張三搶著回答道:“不是的大人,全是我一個人乾的。”

太守大怒:“放屁,你一個人搶三十個人?”

張三:“大人,我一向以神武聞名。”

太守跳腳:“拉下去,杖八十。”

一群地痞無賴,硬是把一方太守搞得無可奈何,顏面盡失。任是燒紅的絡鐵,還是蘸著涼水的皮鞭,這幾個人硬是扛住了,

死就死,怕個啥?

富的怕窮的,窮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

在一群“渾人”的不懈努力下,硬生生的把徐猖這個主犯變成了夥同。

朝廷的律法經由“大柱國”的改進,已然寬大了不少。同夥自然判不得死罪,最終太守憋氣了半天,大手一揮,也只得在判決公文上批下了個“流放從軍”。

徐猖倒是很淡定。混世之徒,不懼刑期;亡命之人,不怕流亡,他沒有二話,說走就走。

他沒事,徐勝卻不行了。父母盡失,已是人間悲涼,若是兄長再去,他就真的舉目無親、身如枯草了。慌忙之下,他只有變賣家產,舍田棄屋,盡散積蓄,在一個遠得不能再遠的親戚的幫助下,好歹是將徐猖放了回來。

可放回來又如何?徐猖仍是徐猖,未入家門,又投江湖,繼續興風作浪,仍舊為非作歹。

徐勝後來每念於此,常常扼腕嘆息。從軍也許保命,而為禍,註定亡身呀!而且,那大把銀子花的也太不值了。

從前的綢衫變成了麻衣,桌上的小菜羹湯也變成了窩頭稀飯,至於屋子更是從兩進兩處的大宅了變成了原先堆積山貨的庫房。生活之於徐勝,變化太大,也太慘烈。

徐家一門,事實上僅剩一人。

......

“那個徐勝呀,你吃過就好,我們還沒吃呢。你先在這兒聊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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