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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怕了?”帶著五分調笑的話語透過耳膜,傳入王一塵的聽覺處理神經。
“啊?恩,有點。”六神無主的王一塵忽然回過神,明白荊傑應該是跟自己開玩笑,心中頓時一鬆。
畢竟,如果荊傑真的有如此想法,幹嘛告訴自己?直接動手不好嗎?
如果自己有意戒備的話,荊傑恐怕也不那麼容易得手吧。
想是這麼想,但當王一塵看了眼淡然將一管補充劑吃乾淨的荊傑,感覺無論自己是否戒備,如果荊傑真要動手,恐怕自己菜鳥般的抵抗,意義不大。
這是王一塵第一次外出任務,也是第一次摸槍。
出發前武備庫房的前輩將高熱槍交給他的時候,只是給他介紹瞭如何開槍和更換能量塊,前後不過十秒而已,他還沒明白怎麼回事,就已經結束了。
至於射擊訓練和實戰訓練完全沒有。
不過,他倒是記住了那位將槍交給他的老前輩的話。
“如果真的在野外遇到野獸,記住一個字,跑!不要試圖開槍激怒對方。”
從頭到尾,王一塵就記住一個‘跑’字,槍的保險在哪都忘了。
看荊傑熟練握槍的方式,明顯是個老鳥。
如果對方真的有歹心,王一塵感覺自己手裡的槍就是擺設。
不過,為了防止荊傑太過看貶自己,王一塵緊跟著回了句。
“你把偽裝者在黑市出手的價格告訴我,不怕我起歹心,在你後面下黑手?”
荊傑淡然一笑,“你不會,沒有我,你回不去。”
王一塵渾身一僵。
沒錯,雖然有些喪氣,但沒有荊傑的話,王一塵真的沒信心在野外生存七天。
如果沒有荊傑帶路,王一塵感覺自己離開城市進入野外時,連先邁那隻腳都不知道。
當看到黑漆漆的野外時,大腦一片空白,之前刻意收集的攻略,完全忘了個一乾二淨。
和上萬點數相比,王一塵覺得還是生命更重要。況且,他壓根也沒發財的念頭,與犯罪沾邊的東西他向來離得遠遠的,從來都不碰。
另外,如果執行任務的人回去,但是沒有將風險區信標裡的資料帶回去,相當於沒完成任務,是觸犯聯區欺詐罪,要受刑的,
一句話總結,人可以不回去;但如果人回去,就必須以完成任務為前提。
直接殺死同伴,將十四袋偽裝者帶回去的事情想都不要想。
回去就是通緝犯,城市裡再無容身之處。
荊傑又喝了口水,將水壺擰緊,放入身後的揹包,宣告短暫的進食時間結束。
他提議道:“不過,有種合法賺外快的方法。”
王一塵一愣。
“我們剛出城,身體狀況不錯。今天我們不睡覺,抓緊趕路,至少可以跨越二十千米,拿到26區27區的信標資料。”
“隨後我們輪流休息四小時,繼續趕路,得到28、29區資料,第三天同樣如此。”
“按照計劃,撐死三天半,我們可以拿到所有資料完成任務,進行返程。”
“返程途中我們不用刻意前往信標位置,避免繞路,所以速度比較快,哪怕身體疲憊,兩天半也能輕鬆返回。”
“如此,理想狀態下,我們一共花費六天時間完成任務,平安回城。”
“偽裝者的時效性是二十四小時,但考慮到揮發性,最後四小時味道就淡了許多,需要提前補充,否則就有被野獸發現的風險。”
“哪怕是我們一共消耗六袋偽裝者,六天時間,我們還能剩餘一袋,在黑市上可以賣一千瑪,只是路途辛苦一些。”
說完,荊傑舔了舔嘴唇,“你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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