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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張全刻?”

“五十張全刻。”

老闆摘下眼鏡,在一塊沾著油汙的眼鏡布上擦了擦:“碟片加燒錄費合三塊錢一張。”

“兩塊七,不能再多了。”

老闆沉吟片刻:“好,兩塊七就兩塊七。”

講好價,老闆從櫃檯下面取出五十張空碟片,林躍在旁邊的紙箱裡翻了翻,找出十張影碟。

分別是《倩女幽魂》1-2,《賭神》、《賭聖》、《賭俠》及兩部殭屍題材片。

“這幾部片子,每部都刻一點。”

老闆扒了扒放在櫃檯上的片子,一臉不解:“小夥子,我很好奇你一下子刻五十張光碟要做什麼。”

“當然是拿來賣了。”

“拿來賣?”老闆愕然。

“你知道的嘛,我們學生沒幾個錢,一臺VCD好幾個宿舍輪流用,買光碟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大家想得都是能省一點是一點,如果你是學生,是願意到我這裡買廉價的沒有包裝的燒錄盤,還是去音像店買有包裝的燒錄盤?”

“呃。”老闆是真得被他驚到了,這年頭,別說還在上學的年輕人,就算是進入社會多年的勞動者,普遍還是抱著打工掙錢的心理,有自主創業想法的只佔這個群體的一小部分。

正如林躍說的,櫃檯紙箱擺放的光碟和完成燒錄的空白光碟本質上講沒有什麼不同,就是多個外包裝,客人進店選購光碟一般都是看畫面和簡介。

有外包裝的光碟根據新舊程度售價為十塊-二十塊(當年VCD是兩張盤一部片),年輕人手裡的光碟多少錢?成本只有五塊四。

“燒錄五十張光碟應該需要不少時間,這樣,我給你二十塊錢做定金,明天下午我來這裡取貨,付你餘款。”

“行。”

林躍拿出二十塊錢遞過去,老闆給他寫了一張收據。

離開店面後他又去其他經營電子產品的商鋪看了看,天黑又去了馬臺街逛了一圈,快十點才返回學校。

第二天傍晚,他準時來到音像店,在機子上試了試放映效果,林躍付了餘款,並約定好第二次合作再讓利他十個點後離開珠江路,乘車前往馬臺街。

1996年,馬臺街夜市可以說是全城最大的夜市,單單攤位就達到600個,賣小吃的,賣水果的,賣玩具的,賣音像製品的,賣日用百貨的……空氣中飄著油煙味和水果的香甜,討價還價的聲音令整條街陷入喧囂,左手拿著冰棒右手舉著棉花糖的小孩子左一口右一口吃的不亦樂乎,而腳踏車的鈴聲總是會從街頭響到街尾。

林躍是來這裡賣碟的,他跟老闆說在學校賣碟不過是隨口一扯,一群連VCD都買不起的學生有多少消費能力?更多人看片選擇租碟,像許公子這樣的富二代不具備普遍性,而夜市就不一樣了,人流量大的很,這裡是省會城市,收入普遍高一些,人們花個十來二十塊買幾張光碟迴家算不上什麼高消費,畢竟1996年不像林躍生活的年代,電腦還沒普及,網際網路更是新鮮事物,而看影碟基本算是一項全國性的娛樂活動。

在資訊互動不發達的當下,很多人只是單純地買VCD放影碟,至於燒錄機嘛,鬼知道那是什麼東西。

林躍的想法很簡單-——利用資訊的不對稱性攫取第一桶金。

不過呢,他的碟片雖然有價格優勢,但是沒有包裝,賣相肯定不如其他賣音像製品的攤位提供的商品好看,而且別人擺攤都是幾十上百張花花綠綠的碟片往那兒一放,隨便客人去挑,在多樣性這點上他根本比不了。

沒有包裝,規模小,這兩個缺陷會帶來信任危機,對於普通人而言,只能透過長期經營來改善客人對攤位的印象,林躍沒有那麼多時間浪費在這件事上,他的目標是一晚賣光所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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