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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華無語了,那個年代大家的法律觀念還真是如此,濫用私刑不犯法,而且還能夠起到震懾作用。相比把小偷送到派出所去,暴打一頓既省事又有效,所以大家都樂此不疲。

“楊叔,咱們是不是過去幹涉一下,小偷也是人,真打殘了,人家以後不是更沒辦法謀生了?”林振華和楊春山商量道。

楊春山本姓上也是很善良的,聽到林振華的建議,他點點頭道:“好吧,我們過去說說。”

兩個人騎著車,向著那一群人走去,隔著十幾步遠,楊春山大喊了一聲:“你們幹什麼呢!都給我住手!”

這一嗓子,霸氣十足,不但讓正在打人的那一群農民當即停了手,連林振華都嚇了一跳,一時間隱隱覺得,身邊這個看起來憨厚老實的中年工人沒準就是傳說中的警方臥底,關鍵時候才露出真容來。

說話間,兩個人已經來到了那群人身邊,楊春山下了腳踏車,把車支好,用手電筒照著那一群人,官氣十足地問道:“你們怎麼回事?是聚眾鬥毆嗎?”

“不是,同志,我們抓住了一個小偷,偷我們的蘿蔔。”一名農民答道。他看過來的這兩個人穿著整齊,腳踏車看起來也挺新的,手裡還有手電筒,顯然是吃公家飯的。吃公家飯的人,不管自己的職業是什麼,與政斧部門,像什麼公安、法院之類的就必然有千絲萬縷的聯絡,這就不是農民能夠惹得起的人了,所以他在回答楊春山的問話時,語氣裡多少有了一些尊敬和惶恐。

“你偷了老鄉的蘿蔔,是嗎?”楊春山走到那小偷身邊,居高臨下地問道。

小偷躺在地上,勾婁著身體,小聲地答道:“沒錯,我偷了蘿蔔,我再也不敢了。”他嘴裡雖然說著求饒的話,但語氣中卻聽不出半點假裝可憐的味道,只是讓人覺得有一種深深的無奈。

“你為什麼偷蘿蔔?”林振華也走上前來,幫著楊春山問話。

“我餓。”小偷簡單地答了兩個字,不過這兩個字也已經足夠了,還有比餓了偷東西吃更充分的理由嗎?林振華一時覺得有些心酸。

“他偷的蘿蔔呢?”楊春山問農民們。

一名農民亮出手裡一截杯口粗細的蘿蔔,說道:“就是這個,我們追他,他就扔下了,我揀過來當個證據。”

“好了好了,就這麼一截蘿蔔,也就兩分錢的事情。你們打也打了,就這樣散了吧。”楊春山說道,“以後抓小偷不能打,打人是犯法的,知道嗎?”他不自覺地把林振華剛剛說的話複述了出來。

“打壞人犯什麼法?”一名農民問道,與剛才楊春山自己的疑問一樣。

林振華只好上前了:“各位鄉親們,我們國家是一個法制國家,前些年,因為四人幫破壞,砸爛了公檢法,所以才導致社會上無法可依。現在打倒四人幫了,我們國家今年七月份釋出了新刑法,以後不管是小偷還是殺人犯,都要由法律來決定如何處罰,隨意毆打小偷,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同志,你別嚇唬我們,照你這樣說,抓住四人幫也不能打了?”一個農民自以為聰明地反駁道。

林振華道:“當然不能打。你們不知道嗎,黨中央已經成立了專門的法庭,要依法審判四人幫。中央還專門給四人幫指定了辯護律師,目的就是為了保證審判的公正、合法。大家想想,連四人幫都要公正地審判,何況一個小偷呢?”

林振華這番話,顯然把農民們都唬住了,在一個沒有網際網路的年代裡,動不動就能夠說出高層動向的人,那是相當有神秘感的。農民們沉默下來,不敢再多嘴。

“沒錯,現在國家[***]律了。如果你們把人打殘了,以後醫藥費、營養費、撫卹金,都得由你們來負擔。”楊春山狐假虎威,開始嚇唬這些農民。與林振華不同,他知道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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