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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楊家吃過飯,林芳華帶著林振華回自己的家去了。在林振華當兵期間,林芳華一直是住在楊家的,佔了楊欣的弟弟楊濤的床,楊濤則是住在林家。現在林振華回來了,林芳華自然要住回自己家裡去,林振華也算一個成年人了,可以自己當家立業。
林振華兄妹的家是在漢華機械廠家屬區的最後一排,有兩間平房,各有十幾平米,中間開了一個門,兩個房間可以互通。屋子外面和其他人家一樣,也搭了小廚房和放柴火的小儲藏間。廚房和儲藏間都是用鋼管、角鐵、油毛苫之類的東西搭的,這些全是從車間裡弄來的材料,這叫靠廠吃廠,家家戶戶都是如此,算不上什麼錯誤了。
楊濤已經把自己的東西收拾好,正等著林振華來辦交接。林芳華告訴林振華,楊濤現在是14歲,在縣中讀初二,成績一般,不過為人很老實,算是繼承了他父親的傳統。
“楊濤,不好意思啊,把你趕走了。”林振華走到楊濤面前,伸出手來,要和楊濤握手。
楊濤有些意外,臉有點紅,也許是從來沒有接受過這種成年人的禮節,也可能是沒想到林振華會這樣跟他打招呼。林振華當兵去的時候,楊濤只有12歲,還是一個小屁孩,當然,他現在依然是一個小屁孩。
“小華……哥,門鎖放在桌上,我走了。”楊濤訥訥地說道,他過去一直是對林振華直呼“小華”的,現在看到林振華儼然有點大人的模樣,一時竟不好意思,在小華二字背後又勉強地加上了一個哥字。
“別急,這個送給你。”林振華掏出一把子彈殼遞給楊濤,算是給他的禮物了。
“謝謝小華哥。”楊濤這回嘴巴利索了,子彈殼可是一個稀罕物,同學裡有人家裡是武裝部的,平時能夠弄到幾個民兵訓練時用過的子彈殼,但清一色都是56式步槍的。而林振華給他的,有手槍的,還有高射機槍的,拿到學校去足夠讓大家羨慕死了。
送走楊濤,林芳華把林振華帶進屋,開始拾掇他的行李。林振華帶回來的行李不多,只有幾件衣服和一床被子,還有就是部隊裡用的茶缸、水壺之類。林芳華讓林振華把身上的衣服脫下來,換上家裡的衣服,然後連同他帶回來的其他衣服一起,都泡在大腳盆裡,端到外面的水龍頭邊去了。這個年代,家家戶戶都沒有衛生間,廁所是公共的,用水也是在外面的公共水龍頭。
林振華趁著這些時間,認認真真地觀察著自己的家。用後世的標準來看,這個家幾乎可以算是家徒四壁了。
一個房間裡有一張大床,是過去父母睡的。另一個房間是兩張小床,是林振華和林芳華睡的。父母過世之後,林振華自己佔了大床,林芳華住在另一個房間,睡一張小床,另一張小床上就用來放雜物了。
父母的房間裡有一個簡陋的衣櫃,裡面有一些父母的衣服。其中父親的衣服現在正適合林振華穿,他過去穿過的衣服倒反而顯得有些小了,在部隊的兩年裡,他的個子長了不少。
房間裡其他的傢俱還有一張吃飯的桌子,一張做作業用的課桌,一個碗櫥、兩個樟木箱和幾個凳子。一些書堆在課桌上,林振華過去看了一眼,發現都是課本,再不就是毛選一類的學習材料,唯一的一本小說是浩然的《金光大道》,翻得都快爛了。
家用電器有兩件:一臺聲音吱啦吱啦響的電子管收音機,一支手電筒。
牆上貼著一些獎狀,林振華仔細看了半天,發現屬於自己的只有一張,是初中時候參加運動會得的一個獎,其餘的都是妹妹林芳華的。林振華把獎狀的專案和時間全部讀了一遍,再用華青大學研究生的頭腦進行了一下分析,發現了其中的規律,林芳華在小學時候得的獎是三好學生和全勤,進入初中之後,就只剩下全勤獎了,沒得過三好學生。由此來看,林芳華在學校是個乖乖女,不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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