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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於屠浩時不時喜歡“抄近路”的做法, 許明旭做事向來踏實仔細。他打定主意要做巡察使,就不能讓自己對辦案一點兒都不明白。當縣令接觸到的案件, 大部分都是家長裡短,和巡察使接觸到的有著質的不同。
既然要做巡察使,那就不能混日子, 必須認真做, 專業技能不說多麼優秀,最起碼也要及格。
就譬如他連夜抓到的這個拍花子的窩點, 誰都知道這一群人販子的活動範圍絕對不可能侷限於京城附近。自古以來,人販子都是遭人恨的。發現這麼一個窩點, 顯然京兆尹絕對要當做要案來辦,連夜審訊。
第二天, 天剛矇矇亮, 許明旭就和一隊衙役一起第一時間出城, 在京畿一個城鎮內抓捕到了另外五名案犯。然後順藤摸瓜,得知了這個人販子團伙更多的窩點和事蹟。
哪怕是許明旭也沒想到:“竟然那麼大……”
這個人販子團伙規模龐大,經營日久,窩點幾乎遍佈整個大漢。他們表面上有著光明正大的一些身份, 大部分都是一些行腳商人的身份。
他們不僅從全國各地拐賣人口, 而且還和多地的匪徒有合作,南來北往地販賣人口。在這麼一個交通不發達、通訊也不發達的年頭, 相隔數百公里的距離, 幾乎代表著一輩子也找不到自己的家。更何況很多被拐賣的都是不足五歲的孩童,恐怕連自己家住在哪裡都記不清。
出了京縣之後, 許明旭就不能再跟下去了,回到京縣之後繼續做自己的縣令工作,只是在閒暇時對屠浩說道:“要是我是巡察使就好了。”
巡察使的主要職責是監督官員,但是也有便宜行事的權利。當他們發現案件的時候,可以直接聯合當地的官府,或者是用自己的力量來追查。像這一次的案件,如果許明旭是巡察使的話,他不僅可以從頭跟進到尾,甚至在事後還有權利向包括京兆尹在內的一眾地方官追究失察的責任。
然而哪怕是一家人,當爹孃的也沒法管得住兄弟打架;更何況地方官員只是個“父母官”,還未必能有幾個真的愛民如子呢?
地方上發生一些案件,那是再正常不過。現在的地方衙門配備的人員也不多,根本就管不過來。失察什麼的,可以說肯定有,區別僅在於有沒有被人挖出來罷了。
所以說,像巡察使這樣的官員,天然就招仇恨。他們要是照章辦事,一個個都追究過去,那根本就追究不完;可就算他們全都放過,涉事官員也未必放心,總覺得自己有這麼一個把柄被人捏在手上,說不定在哪天爆發出來,讓自己好看。
有時候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地方官員甚至會阻撓巡察使辦案。
也就是巡察使這種特別容易裡外不是人的官職,哪怕官居四品,哪怕能夠讓人有好名聲,照樣也不受歡迎。
屠浩看著這樣的媳婦兒,覺得又是佩服又是不值當。不可否認,還是佩服多一點。
“按往常,任命得年後才能下來。到時候,咱們去見見耿大人。”現在的話,任命沒有公佈,哪怕他們已經暗箱操作完成,畢竟不好那麼張揚。
許明旭直接搖了搖頭:“不了。我再多琢磨琢磨基礎。等正式任命下來了,我就和你一起去玉饒。”他輕輕抱住屠浩,有些不好意思地輕聲說道,“不想和小耗子分開。”
案子哪裡都有,他去哪裡查都是一樣的。
但是小耗子卻只有一個,他根本就捨不得和小耗子分開,哪怕時間再短也不行。
屠浩也捨不得和許明旭分開,兩個人黏黏糊糊地抱了一會兒,又商量了一番紅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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