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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顯然是個極為現實的人,當時他已經躋身曲州宏盛集團高層,即便利用私生子的事把康總拉下馬,對他也沒有任何好處。但綁架他的私生子,勒索一大筆錢,康總必定是啞巴吃黃連,絕不會向警方吐露此事。那黃偉既出了一口惡氣,又實實在在進賬幾十萬。

可事實真是這樣嗎?簡逸思來想去,還是難以相信黃偉所說的一切。而其中最不可信的地方,就是黃偉被迷暈的過程。

據他交代,四月十一號晚上十一點半,他就鑽進了公園裡的灌木叢,從灌木的縫隙觀察不遠處的舞池迴廊。

交付贖金的時間,是四月十二號零點。黃偉躲進灌木叢的時候,公園裡已經沒什麼人了。即使綁匪也跟蹤了黃偉,看見他藏在灌木叢裡,也沒辦法靠近。迷藥簡逸見得多了,不管是粉狀迷藥還是迷藥噴霧,都必須靠近目標才能使用。

再說,綁匪也不可能預先知道,黃偉將藏在哪一片灌木叢中,因此也沒有機會提前在灌木叢裡下藥。

黃偉說他從灌木叢出來,還朝著舞池方向走了十幾步,然後才昏悠悠地倒地。在他走的這段距離內,他也沒看到周圍有人出現。

雖是與綁匪合作,但黃偉卻未見過綁匪。勒索電話由他來打,收取贖金也是他去,最後還需要黃偉把剩下的二十五萬放到火車站行包寄存處。在整個合作過程中,怎麼看都是黃偉佔據了主動權。

綁匪不知道收取贖金的地點,甚至不清楚黃偉勒索贖金的具體金額。他們只是負責綁架孩子,先收了黃偉五萬定金,事成之後再拿二十五萬的餘款。說實話,這樣的合作,綁匪確實有點虧。

既然都出手綁了孩子,綁匪完全可以直接聯絡事主勒索贖金,然後自己去收錢。簡逸認為,黃偉在綁架事件中,簡直就是多餘的存在。

從最初綁匪接活的情況分析,用qq與黃偉聯絡的那個人,顯然十分專業,由始至終沒有洩露自己的底細。雖然黃偉四月八號在古城街看到了坐在volvo車裡的王詡,但也只是懷疑此人可能來自黔州,並不確定王詡就是綁匪。

黃偉對綁匪一無所知,但對方到惠澤踩點之後,很快便確認了黃偉的身份。因此綁匪好像有恃無恐,毫不擔心黃偉拿到贖金後翻臉不認賬。

然而黃偉大大低估了綁匪的狡詐,他們在收取贖金的地方弄暈黃偉,把一百萬據為己有。按說贖金到手,綁匪就該放人,將孩子送去古城街。可王露與康總在古城街藥店門口等到天亮,也不見孩子回來。

那麼到底是哪一個環節出錯,綁匪才改變了初衷,不把孩子送回父母的身邊呢?簡逸腦中假設了兩種可能,一、孩子已經死在綁匪手中,他們根本交不出孩子;二、孩子被綁匪帶走了,反正贖金已經到手,把孩子賣掉,還可以再賺一筆。

但是話說回來,這些人並不是專門從事拐賣幼兒犯罪活動的罪犯,他們對運送孩子、尋找買賣渠道應該沒有經驗。賣一個孩子頂多能掙幾萬塊,可是風險也大。萬一出點問題,綁匪剛拿到手的一百萬就無福消受了。

從綁匪的心理來分析,他們剛拿到百萬鉅款,就該儘可能地在最短的時間內離開惠澤。帶上一個孩子,對他們來說非常麻煩,而且還會增加風險。無論換作任何人,都不會為了賣孩子那點蠅頭小利,而讓還沒捂熱的一百萬置於風險之中。

所以簡逸十分懷疑,綁匪很可能為了降低暴露的風險,在拿到贖金後,便殺害了孩子。.qqxsΠéw

如果猜測成立,黃偉的供言更加不足為信。按照他的說法,無形中將犯罪事實完全推到綁匪身上。他在這起綁架案中,只負責打電話勒索贖金和收錢。實際上他連錢都沒有收到,就被人弄暈了。說到底,他就只是打電話勒索贖金而已。

若真如簡逸所想,孩子已被綁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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