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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本螢幕上,是一張畫質模糊的照片。拍攝地是深夜的河邊,照片的主體是泛著波光的河面。但只要仔細看,就會發現,在對岸的河堤上有個男人的背影。
茂盛的夾竹桃擋住了路燈的光線,男人的背影處於陰影之中。距他不遠處的地面,好像躺著一個人。
簡逸不斷放大照片,畫質更加模糊,完全看不清地上那人的臉,只能隱約看出那是個女人。這張照片存在一個名為“9.13”的資料夾裡,是簡逸無意中發現的。開啟資料夾,就只有這一張照片。
“老簡,畫面中的環境,好像就是觀瀾路的河堤。”
“嗯。時間也能對上,這張照片的拍攝時間是2011年九月十三號夜晚十一點四十八分。錢麗蓉的屍體,是午夜十二點過,在觀瀾路河堤被一對情侶發現。”
“這麼說,兇手拋屍的時候,林晨東就在河對岸!”
“嗯,但這張照片上只有兇手的背影。”
“兇手肯定是把屍體背到河堤放下就走,林晨東來不及拍下兇手的臉,只拍到一個背影。”
“我想他有可能看到了兇手的正面。”
“可錢麗蓉的屍體被發現之後,林晨東並沒有報警。”
簡逸嘆了口氣,“四年前的九月十三號夜晚十一點四十八分,林晨東跑去觀瀾路幹什麼?”
“那時候他老婆已經帶著孩子回老家了!”
“對,河面的寬度只有五十多米,按說林晨東應該能看清兇手的臉啊!”
“不管林晨東有沒有看清兇手的臉,錢麗蓉的屍體在河堤上被發現後,他並沒有選擇報警。”
“既然不願報警,林晨東還把這張照片存在筆記本里,有什麼意義?”
“他難道想以此敲詐兇手?”
“馬上查林晨東2011年九月十三號之後一個月內的銀行流水。”
“已經過去四年了,銀行還能查到他的流水嗎?”
“試試看吧!”
“可我們都不知道林晨東的銀行卡號!”
“只能請銀行協助查詢他名下的銀行卡了。”
侯峰立即聯絡銀行方面,請求協助查詢登記在林晨東名下的儲蓄卡和信用卡。電話打完,芮雪和可芸也帶著伍明凱回到刑警隊。
簡逸粗略地看了一下從相機裡取出的那張sd卡的拍攝內容,就和侯峰把伍明凱帶進了審訊室。
“伍明凱,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規定,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10年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處無期。你的情節屬於哪一類,自己應該有點數吧?”
“我……”伍明凱哭喪著臉,不敢回應。
“說說吧,林晨東被殺當晚十點,你在什麼地方?”
“我在他家樓上的501。”伍明凱徹底老實下來,反正他乾的那些破事已經敗露,再想隱瞞也是徒勞。
“有人能證明嗎?”
“警官,我……”伍明凱欲言又止。
“不要跟我談條件!”簡逸一眼看穿他的心思,“我們的政策是坦白從寬,老實交代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有,有人能證明,可,可我不知道她的真名,只有一個電話號碼……”
“就是打過去沒人接那個號碼?”
“對。”
“你是怎麼找到這個人給你拍影片的?”
“是在河濱路碰到的,她在那拉客,我一跟她說,她就同意了。”
“你是哪天在河濱路碰到她的?”
“鄧雲揚的父親過世那天,晚上我沒事,去河濱路逛了一圈,就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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