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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他得寸進尺,沒過多久,又給我下了迷藥。”
“這種情況持續了多久?”
“只有兩次。當時兒子正在上初二,我不想因為這種醜事,影響兒子的學習。就提出跟林晨東分居,獨自帶著兒子回了老家。我們沒有離婚,林晨東也按時給我們寄生活費。每年過年他都回去,但他碰過的食物和飲料,我說什麼也不敢動了。”仟仟尛哾
“他這幾年過年回家,向你提過那方面的要求嗎?”
“提過,我沒有答應。”
“林晨東曾用繩子綁住你的手腳?”
“是,我醒來發現手腳上有被繩子勒過的印子。而且,他還撕爛了我的短褲。”
“他用繩子勒過你的脖子嗎?”
“沒有。”
“除了你,還有誰知道林晨東變態?”
“我沒有告訴過任何人。”
簡逸從辦公桌下拿出那隻收納箱,“李女士,你見過這個嗎?”
“沒見過。”
“林晨東住的那套房子,是什麼時候買的?”
“2008年,當時房價還不算高,他做生意也賺了點錢,就買了那套房子。”
“那棟商住樓沒有監控。”
“是的,當時他就看中那是步梯房,沒有物業,還可以省下物管費。”李華想表達的意思很明確,沒有物管的商住樓,自然也不會有監控。
“這麼說,你相信林晨東有可能做出殺人的事?”
“是的。他第二次對我做那種事的時候,我就跟他說過,他再這樣下去,遲早會犯罪。”
“據我們調查,林晨東平時深居簡出,生活軌跡就是門店與家的兩點一線。閒暇時間,他都在家看書。這幾年,他看了很多國學方面的書籍。”
“哼,他看國學?”
“你和他住在一起的時候,他不看書嗎?”
“他只喜歡看那種書。”李華特意加重“那種”這兩個字的語氣。“相比起書,他更喜歡看那種影片,他的電腦上存了很多那種片子。”
“電腦?”
“是啊,他有一臺膝上型電腦。”
“我們在他的住所和門店沒有找到膝上型電腦。”
“不會啊,他今年過年回老家,還帶著膝上型電腦的。”
“什麼牌子的電腦?”
“惠普,那臺筆記本雖然有點舊了,但他只是用電腦上網看影片,完全可以正常使用,他應該不會扔掉那臺筆記本的。”
簡逸與侯峰對視一眼,李華揭示出林晨東的另一面,讓兩人極為驚訝。但簡逸還是很難相信,林晨東就是殺害姚遙和錢麗蓉的兇手。他並不是懷疑李華的話,而是認為林辰東的死不可能是仇殺。簡逸仍堅信自己的判斷,林晨東是被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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