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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向葛明宇的同事求證過,高陽是否與葛明宇曾有交集。能把三名死者聯絡起來的,似乎只有畢繼福。”
“是啊,這一年來,畢繼福常去那家4s店。他和曹鐸曾是鄰居,裘雨桐又跟曹鐸談過戀愛。王家勇是滕玉星的老師,畢繼福確實跟他發生過矛盾。”
“但是畢繼福與三名死者之間的聯絡,都是因為那枚指紋!如果王家勇的手機上,沒有留下那枚指紋,那畢繼福還會死嗎?”
“你是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就是覺得奇怪。因為王家勇手機上有畢繼福的指紋,警方才會把畢繼福當做嫌犯。但是又存在斷指,那畢繼福就是被冤枉的。既然是被人陷害,那畢繼福就沒有謀殺王家勇,否則他也不會死了。”
“但是高陽……”
“我和你的想法一樣,高陽的確不像謀殺畢繼福的兇手,他只是有理由怨恨王家勇而已。”
“那王家勇到底是誰殺的?”
“謀殺三名受害者的是同一個兇手,曹鐸酒吧的電線,已經固定了這個大前提。如果裘雨桐遇害那天晚上,高陽沒有跟蹤我。我走進嘉華路時,對面的人行道上根本就沒有人的話,那他就存在一定的嫌疑。”
“你和老簡不是懷疑,高陽只是途經禹門巷時,無意中看到了兇手嗎?”
“那只是其中一種可能性!我又仔細想了想,還是更偏向於,高陽當時可能是從禹門巷出來,而不是從跟我同一方向的人行道途經禹門巷口。我看到高陽的時候,他站在巷口背對著我。如果是從巷口經過,他應該是側頭看向巷子裡。我在馬路對面,只會看到他的側身,而不是後背。”
“假設高陽當時從巷子裡出來,突然發現路對面的人行道有人,便立即轉身背對著你,不讓你看到他的臉!”
“對!假如我是高陽,從巷子出來,看見馬路對面有人,也會立即轉身,不讓對面的人看見我的正臉。他假裝發現巷子裡有情況,朝巷中走去。總比一看見我撒腿就跑,要高明得多。”
“高陽一進巷子,馬上發現你正在穿過馬路,他就趕緊報警了。”
“這恰恰是他的高明之處。一方面讓我聽見他打電話報警,另一方面又告訴我,有個穿連帽衛衣的人,朝巷尾那邊逃走了。而倒在地上的受害者的確已經死亡,因為我的出現,高陽絕不可能在我眼皮底下殺人,任誰也不會懷疑他是兇手。”
“可那天晚上真的有個穿連帽衛衣的人,跟蹤裘雨桐去了嘉華路。而且在案發時間段,廣成路的監控也拍到那個穿連帽衛衣的人從禹門巷另一邊出口逃走。”
“如果跟蹤裘雨桐的人,和廣成路監控拍到的不是同一個人呢?”
“這兩個穿連帽衛衣的不是同一個人?”
“對啊,黑色連帽衛衣,深藍色牛仔褲,黑麵白底運動鞋,這種穿著太常見了。你上街走一圈,最少都能看到三四個這種穿搭的行人。但這還不是重點!”
“什麼才是重點?”
“時間!嘉華路那間24小時便利店拍到穿連帽衛衣的人經過路口的時間,比裘雨桐晚了近五分鐘。從翠茗軒到禹門巷口的距離和步速計算,裘雨桐走進巷口時,應該是十一點十三分。我推測,那個穿連帽衛衣的人走出便利的監控範圍後,立即加快腳步跑進了禹門巷,他動手的時間,就該在裘雨桐進入巷口的三至五分鐘後,也就是十一點十八分。”
“呃……”芮雪想了一下,“廣成路的監控拍到穿連帽衛衣的人跑出巷尾的時間,跟高陽打電話報警的時間只相差十幾秒。裘雨桐倒地的位置,距巷尾差不多有四百米。用電線勒死受害者至少需要兩分半鐘,高陽是十一點二十三分打的報警電話,兇手只有五分鐘的時間,不僅要勒死裘雨桐,搜走她的身上的財物,還要一口氣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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