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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芸敏銳地感覺到,禹門巷中肯定出了什麼事,這才跟著高陽跑進巷子。
如果換做別人,可能就不會有這麼大的好奇心。也就不會成為,一起搶劫殺人案的發現者。
8月30號晚上也是一樣,本來可芸只是想找個酒吧放鬆一下,誰知道會聽見曹鐸那番奇怪的話語。說實話,如果可芸當時沒有注意到放在酒櫃上的紅色電線,她還不一定會萌生跟蹤曹鐸的念頭。
不過話說回來。那晚在酒吧的經歷還真夠巧的。原本看到酒櫃上的紅色電話,又聽到曹鐸訴苦,說還貸壓力很大。就有些疑心,曹鐸可能與葛明宇和裘雨桐遭劫被殺有關。
而事實也證明,勒死葛明宇和裘雨桐的電線,就是出自酒櫃上的那捲紅色電線。可這真能用一個“巧”字就能解釋嗎?可芸不自覺地又回想起,那天晚上曹鐸在酒吧裡說的那些話。
“現實生活中如果真的發生謀殺案,其實很難找到兇手。”
這是曹鐸的原話,可事實真是這樣嗎?曹鐸就此給出瞭解釋。
“兇手和被害者之間存在特定聯絡,只要順著預留線索找出其中聯絡,就能查到兇手。但是有些謀殺案看起來沒有任何可疑之處,兇手只是個普通人,他偶然作案,與被害者以往毫無聯絡,沒有人能想到他會作案,即便是經驗豐富的刑警,也不會發現他是兇手。”
曹鐸這番話,說的並沒有錯。但如果套用到葛明宇和裘雨桐被殺案,則不太合乎實際。曹鐸說“有些謀殺案看起來沒有任何可疑之處”,然而葛明宇和裘雨桐被殺案,存在著異常明顯的可疑之處,那就是作案兇器——電線。
可芸認為,兇手挑選電線作為殺人兇器,彷彿就是想提醒警方注意,這兩起案件,絕非普通的搶劫殺人案。而最令人費解的是,這種奇怪的殺人兇手,居然還是出自曹鐸的酒吧。
曹鐸是一個極為自負的人,那晚他在酒吧跟慕承昌說過的話,肯定跟別人也說過。並且曹鐸那套理論,對聽者產生了極大影響,續而起到了引導犯罪的作用,只不過這個人比慕承昌更聰明。.qqxsΠéw
慕承昌之所以會在作案48小時內落網,是因為他和受害者曹鐸有直接聯絡。
而謀殺葛明宇和裘雨桐的兇手則不同,可芸不禁猜測,此人極有可能就像曹鐸所言一樣,只是個普通人,他不是慣犯,沒有案底。他偶然作案,與被害者以往毫無聯絡,所以沒有人能想到他會作案。
如果真如曹鐸所言,兇手與被害者以往毫無聯絡,那兇手的殺人動機又是什麼呢?他總不會是單純地想殺人取樂吧?
不,絕不是這樣!可芸立時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葛明宇和裘雨桐這兩名受害者,有兩個明顯的共同點:一、他們都使用最新款的水果手機,二、兩人身上都戴了金飾。
由此可見,兇手在挑選作案目標時,還是有一定選擇性的。
就這一點來看,至少可以確定,兇手在作案前,肯定見過這兩名受害者。
兇手不可能每天都帶著一截電線,在深夜的街頭巷尾四處亂竄,一看到拿著水果手機身佩金飾的人,就隨意動手殺人。
可芸推測,兇手應該在暗中觀察了被害人一段時間,他甚至可能連續跟蹤了被害人好幾天。
8月29號晚上,裘雨桐到翠茗軒與包榮哲見面後,步行離開那間茶館。當時已是十一點左右,裘雨桐並不缺錢,也不是那種摳摳搜搜的性格,否則也不會花近兩個月的工資,購買最新款的水果手機。
從翠茗軒回到銀都花園,至少要走二十到二十五分鐘。絕大多數的女人深夜回家,都會選擇乘坐計程車。而裘雨桐不僅選擇步行,而且走的還是一條光線十分昏暗的“近道”。這就說明一個問題,裘雨桐喜歡走路,她有步行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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