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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在竹垌鄉的初步調查,凌可芸瞭解到,盧桃回家之後,鄉里並未發生過任何惡性事件。她平日很少出門,孟妍美七月上旬到盧家住了兩天,盧桃也沒跟表姐提起特別的事。當時她正為上學的事苦惱,和表姐聊的全是關於“將來”的話題。
“你說盧桃那天晚上為什麼要冒雨離家外出?”芮雪對此充滿疑問。
“因為有人用盧桃無法拒絕的理由,約她出去見面。”
“如果你是盧桃,要用什麼理由,才能讓你一定會在深夜冒雨離家呢?”
“我想,必須是危及到生命安全或是個人聲譽的事,才會讓盧桃迫不得已出門赴約。”
“跟我想的一樣。你懷疑有人偷偷進入盧家,給盧桃留了一張字條,我也贊同你的看法。但我認為留字條的和兇手是同一人,他不一定來自順雲。他有可能是竹垌鄉的人,只是平時很少在鄉里住。他認識盧桃,知道盧桃的家在哪裡。並且對盧家周邊環境非常瞭解,不然他留下字條後,怎麼會從後門離開呢!”
“嗯,你說的有點道理,我也認為留字條的那個人就是兇手。但他不一定住在竹垌鄉,在他決定謀殺盧桃前,必定會做足充分準備,包括摸清盧家周邊環境。”
“那你說說,兇手殺害盧桃後,為何要選擇在魚塘邊拋屍呢?”
“我不知道!”
“離那口魚塘最近的人家有多遠?”
“大概一公里半。”
“當年魚塘的水有多深呢?”
“水深超過兩米。”
“兇手既然到了魚塘邊上,為什麼不把屍體綁上石塊沉入魚塘呢?”
“可能時間上來不及吧!盧桃的死亡時間是深夜十一點至十二點之間,當時守魚塘的鐘老疤還沒睡,在魚塘邊的木屋裡喝酒。兇手怕被人發現,拋下屍體就走了。”m.qqxsnew
“既然距離魚塘最近的人家在一千五百米外,兇手為什麼不挑個沒人的地方拋屍?”
“難道兇手想讓屍體儘快被人發現?”
“這不合常理啊!通常兇手殺人後,最不希望的就是屍體太早被警方發現。”
“你想說什麼?”
“可芸,我覺得現在應該先弄清楚,案發當晚,盧桃是自己走到魚塘邊上,還是死後被兇手拋屍於此。”
“根據十六年前靳育才法醫和蘇嶸的判斷,她應該是自己走去魚塘邊上的。”
“那麼問題就來了,那天晚上的雨很大,盧桃家距魚塘接近兩公里。那段路途,有很長的一段沒有人家。盧桃只是個十六歲的小姑娘,她沒打手電,也沒帶雨傘雨衣,卻在雨中踩著泥濘步行兩公里去魚塘赴約,你認為這可能嗎?”
“這的確很奇怪!”凌可芸對芮雪有些刮目相看,她提出的疑問十分關鍵。
“昨晚我跟劉哥聊過,他從靳育才和蘇嶸的口中瞭解到,發現屍體的現場,除了盧桃、鍾老疤和盧國亞夫婦的腳印,並沒有發現多餘的鞋印。我認為,以靳育才的經驗,對現場痕跡的勘察,應該不會有什麼遺漏,但他和蘇嶸可能忽略了一點……”
“忽略了什麼?”
“發現屍體當天,鍾老疤和盧國亞、孟建英穿的是什麼鞋?”
“呃……”凌可芸驀然發現,她自己也疏忽了這個問題。
“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鍾老疤和盧國亞穿的應該都是在鄉村最常見的膠鞋。如果兇手穿的也是膠鞋,經過一夜的大雨,靳育才和蘇嶸,還能看出現場有哪些腳印不屬於鍾老疤和盧國亞嗎?”
“不一定能分辨準確!但如果兇手是揹負屍體到魚塘邊拋棄,兩個人的重量,在泥地上留下的足印肯定比一般人要深一些。”
“問題是,發現屍體的現場周圍是泥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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