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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絕不會對盧桃因愛生恨,盧桃也根本沒有機會做對不起他的事。”
“盧桃真是自殺的?”
“你怎麼跟芮雪一個毛病!盧桃自殺,早有定論。要推翻蘇嶸和靳育才的結論,必須拿出確鑿證據。”
“我現在拿不出證據,但我猜測,盧桃可能不是自殺!”
“嗯,我也懷疑她不是自殺!”
“那蘇展?”
“我覺得蘇展是在複製命案!”
“複製命案?”
“對,他的心理有問題。每個人青春期的感情經歷,都會刻骨銘心難以忘懷。蘇展的父親不僅曾經是刑警,而且還親自對盧桃的死作了自殺的結論。如果當時蘇嶸的判斷錯誤,對蘇展的心理和性格將會產生非常嚴重的影響。”
“所以蘇展見到高雲的時候,就失控了?”
“雖然也沒有證據表明,侵犯高雲的人就是蘇展,但這種可能性非常大!盧桃十六歲就死了,時隔多年,蘇展再見到如此酷似盧桃的高雲,會不會發生心理變化,這誰也說不清楚。”
“高雲說,她被侵犯的那晚,司機可能給她下了藥,這有點不合情理!”
“嗯,我也想過這個問題。假設蘇展在一二年三月八號前,就見到了高雲。他會生產侵犯高雲的想法嗎?”
“我覺得不會,如果我是蘇展,看到酷似盧桃的高雲,只會想辦法接近她。先弄清她的婚姻狀況。而不是跟蹤高雲去ktv,並準備好迷藥,預謀對高雲實施侵犯。”
“對!但你這是正常思路,蘇展也許不會這樣想。”
“那他會怎麼想?”
“蘇展怎麼想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從時間上看,高雲三月八號被侵犯。同年五月,蘇展主動找上王謹昇,受聘為雜誌社的特約攝影師。同時也開始接觸熊如彬,不久後又透過熊如彬結識韋永達。”
“那年夏天,整個黔州省都沒有發生類似的系列案件!”
“是的,系列案件第一次案發,就是李嬌遇害。當時韋永達學校放假回了文陽縣,住在五鈉廠宿舍,給父母看房子。這事熊如彬知道,蘇展也知道。李嬌死的那天,蘇展在洪峰山度假區,獨自上山露營,拍日出日落。”
“蘇展有車,他完全可以趕去文陽作案。晏楊說過,第二天蘇展沒去工作室。我想他也沒有回家,而是真的上了洪峰山補拍了日出日落。”
“嗯,李嬌案案發時,蘇展的不在場證明缺乏人證。汪芹案案發也是一樣,那天蘇展在工作室留宿,就是想讓晏楊做他的時間證人。可事實上,那天工作結束後,蘇展很早就進了休息室。晏楊整個晚上都見到他,只是聽到他的呼嚕聲。”
侯峰點了點頭,“呼嚕聲完全可以作假,所以汪芹案案發時,蘇展的不在場證明也不可靠。”
“但鍾敏案就不一樣了!蘇展七月二十一號去了額濟納旗,鍾敏二十五號收到玫瑰,二十八號晚上出事。蘇展三十號才回到林城,有加油票和過路費單據作為他不在場的證據。”
“他為什麼要挑鍾敏作為目標呢?蘇展雖然經常外出,但他長期生活在林城。每次外出的時間都不會太久,最多十天半月就回來了。前兩次作案,目標是李嬌和汪芹,蘇展跟這兩個女人肯定不會太熟。鍾敏卻是雜誌社的人,蘇展向自己的社會關係下手,他就沒有考慮到後果嗎?”
“當然考慮到了!不過蘇展好像並不擔心自己會暴露,他給我們設定了不少障礙。我們一開始調查,就發現嶽湧泉曾給鍾敏送過花,並在他的枕頭下找到干擾器。在我們找到案發第一現場後,又發現嶽湧泉曾經到冒沙井,看過周小林的房子。”
侯峰苦笑著說道:“我們透過比對雜誌社人員出差記錄,找出具有嫌疑的盧俊,卻突然發現,盧俊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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