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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申堅介紹,二十八號中午蘇展曾給他打了一個電話,隨便聊了幾句就掛了。蘇展說他準備當天下午從額濟納旗回來,通話過程中,申堅聽到電話的環境音裡有人說蒙語。
從時間上看,如果蘇展當時真在額濟納旗,除非是乘坐飛機,否則當晚無論如何趕不回林城作案。但蘇展每次出遠門都是自駕,並且能夠提供沿途的加油票和過路費單據,凌可芸就算對蘇展有所懷疑,也找不到有效證據。
芮雪謝過了申堅,上車後設定了手機導航,目的地是洪峰山度假區。
“我感覺蘇展真的很有問題,一四年七月四號晚至五號凌晨,汪芹出事時間段,有晏楊給他作時間證人。鍾敏遇害當天,他又給申堅打了電話,利用環境音裡的蒙語讓他申堅認定,當時他就在額濟納旗。這就像是預先安排好的!”
凌可芸點了點頭,“我有種預感,洪峰山那邊的情況可能也不差多。同樣有人會證實,兩年前李嬌出事的時候,蘇展沒有離開過洪峰山。”
“李嬌和汪芹遇害時,盧俊和韋永達都曾到過案發地。而在案發時間,盧俊和韋永達都沒有時間證人。可這兩個人案發時的行動軌跡,不是蘇展能夠控制的吧?”
“嗯,李嬌遇害當天,盧俊在文陽下午五點過就結束了採訪,卻在晚上十二點左右才住進酒店。蘇展根本無法預知,盧俊結束採訪後會去哪。汪芹遇害時也是一樣,盧俊當天在西豐縣完成工作,蘇展怎麼會知道,盧俊晚上不會回林城?”
“老簡和侯峰已經核實,盧俊去文陽那天,結束採訪後就去了酒店,但沒有住進房間。當時酒店地下室開了一間博彩機遊戲廳,盧俊在裡面賭博,直到半夜十二點才上樓去房間休息。文陽警局的許隊說,那間遊戲廳只開了兩個月,就被警方發現查封了。”
“其實盧俊只能算是煙霧彈,兇手利用盧俊的出差記錄,成功地將警方的視線鎖定在雜誌社內部。他的目的,就是想讓警方順著雜誌社員工家屬這條線,查出韋永達這名教師。”
“如果蘇展就是謀劃犯罪的兇手,他的智力真是不可小覷啊!”
凌可芸幽幽嘆了口氣,如果不是蘇展近兩三年跟韋永達走得比較近,她還真不太相信,此人就是心狠手辣的罪犯。
洪峰山位於林城西南方,路程大約三十多公里,開車也就半個多小時的事。芮雪和凌可芸找到度假區管理處,說明來意之後,接待人員把二人領到了洪峰旅投公司策劃部。
策劃部賀主任是林城人,兩年前透過朋友介紹,請蘇展過來為度假區拍了一組高質量的風景照,此後再也沒有聯絡。
芮雪聽賀主任簡單敘述了當時的情況,進一步詢問道:“賀主任,當時蘇展到度假區拍攝的日期,是你們誰定的?”
“是蘇展定的,請他拍攝都要排期,根據他的時間安排來定。”
“你這還能查到,蘇展是哪天來度假區的嗎?”
“這個,沒有書面的記錄,晚上他也沒在我們的酒店住宿。”
“那他住哪呢?”
“我記得那天蘇展到了度假區,就上洪峰山了。他想拍日落日出的山景還有夜景,整個晚上他都在山裡。直到第二天快中午的時候才下來。”
“也就是說,從頭天白天到第二天中午,都沒有能見到他,是嗎?”
“嗯。警官,你們打聽這些做什麼啊?”
“沒什麼,你這還保留了當時他拍的照片嗎?”
“當然留了,原片和處理過的樣片都存在我的電腦上。”
賀主任從電腦上調出蘇展兩年前拍的那組照片,芮雪檢查了日期,確實是在一三年六月二十五號下午至二十六號上午這個時間段拍攝的。其中既有日出日落的山景,也有從洪峰山頂俯覽度假區夜景的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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