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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峰耐著性子陪簡逸走到上湖,東北角的停車區大概停了十幾輛車,西南面的草坪上有不少遊人帶著孩子玩耍。停車區後方的公共衛生間,有名保潔員坐在休息室裡小憩。
昨天簡逸向保潔員瞭解過情況,他一般都是下午六點半下班。公共衛生間夜晚照常開放,他第二天一早上班再進行全面清潔。因此晚上停車區來過多少車,他全不知情。
原本健身步道四角都有監控攝像頭,但因缺少維護,最後一枚能夠工作的攝像頭也在幾個月前壞掉。如果想排查曾在案發當晚上山的車輛,就只能透過東華路與公園路交匯處的交通監控。
昨天侯峰就已調看過交叉路口的監控,案發當晚七點半至晚上十點半點,三個小時有近百部車輛進出公園路。侯峰請交管部門協助查詢所有車主,發現共有十二名車主無法聯絡。估計大多車主換了電話號碼,沒有及時更新車輛備案資訊。
這一部分人,交管部門還在繼續努力查詢聯絡方式。直到今天中午,侯峰還沒有接到交管部門的回覆。
從山路上來,首先到達停車區。健身步道與停車區之間有路障相隔,車輛無法開進健身步道。停車區大概能容納七八十輛車,據每天晚上都去上湖健身步道散步的市民反映,晚間十點左右,停車區通常很少有車輛停放。
這個時段如果偶爾有一兩輛車出現在停車區,肯定容易引人注意。
何況停車區距拋屍點大約一百五十米,揹負一具屍體行走,速度必然受限。若是偶遇路人,兇手就會當場暴露。
事實上,兇手拋屍時,湖對面的確有幾位老年人坐在石凳上閒聊。簡逸現在急需弄清楚的就是兇手拋屍的具體時間。無法掌握這個時間,就難以確定案發第一現場距拋屍點的距離範圍。
屍檢報告給出的死亡時間是晚上八點四十左右,誤差不超過半小時。而發現屍體的那對情侶到達上湖停車區,是晚上十點整。當時停車區沒有其他車輛,情侶二人順時針走到湖對岸那幾位老人聊天的地方,耗時二十一二分鐘。
這對情侶往回走,在超過停車區一百五十米處,發現鍾敏屍體。那就存在兩種可能:一、兇手在這對情侶上山前,便已拋屍下山離開。二、這對情侶上山停車後,兇手才帶著鍾敏的屍體上山拋棄。
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拋屍時間與死亡時間的間隔就很短。那麼兇手必須在九點五十以前,就從公園路駛入與東華路的交匯處。由此便能確定,第一現場應該距拋屍處不超過半小時車程。
若是第二種情況,拋屍時間與死亡時間的間隔超過一小時。那麼兇手從公園路駛入東華路交匯處的時間就很難界定,他甚至可以把車就停在公園路某段被樹蔭遮蔽的路邊。警方接警後趕赴現場時,兇手說不定就坐在車裡看著警車經過。
在上湖健身步道繞行一圈,差不多需要四十分鐘。簡逸走了一半,突然停下腳步,坐到前天晚上那幾個老頭聊天的石凳上,看向遠處的停車場。
由於路旁樹木的遮擋,簡逸的視線只能看到靠近步道入口處的幾輛車。
“怎麼不走了?”侯峰站在烈日下滿頭大汗,頗為不滿地看著簡逸。
“我的推測可能是錯的。”簡逸心裡搖擺不定地作了換位思考,如果他是兇手,為了降低風險,就會選擇十點以後再上山拋屍。
侯峰語帶調侃地問道:“那鍾敏就不是在車上被殺的咯?”
“嗯!車內空間狹窄,動手也不太方便。”
“法醫的意見是,兇手很專業,僅用一刀就準確地刺入心臟,有效避開了肋骨。老簡,你說這傢伙會不會是慣犯?”
“昨晚我查了聯網資料庫,一年前,西豐縣鏡湖公園的水潭中發現一名女性死者。死因與鍾敏完全一致,一刀直入心臟頃刻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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