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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61年的12月,無論國際局勢如何風起雲湧,也無論戰場上的撕殺如何慘烈,阿布諾斯克監獄依舊如同往常一般平靜,只有逐漸增加的警衛,才昭示著坦維爾的局勢並不太平。
一個多月的監獄生活,胖子過得很愜意,除了沒什麼自由,每天要早起上工比較讓人不那麼高興以外,其他的時候倒過得有滋有味。恢復了身體的雷克斯再也不是d2囚室的霸王了,現在的雷克斯在胖子面前特別老實聽話,偷兒們都以為是胖子一頓痛揍的原因,可只有胖子知道,這傢伙因為拒絕去回憶傷痛,而被自己根植在他潛意識裡的指令所影響。
博士和偷兒等人,已經不再提心吊膽了。他們現,胖子只要不受刺激,簡直就是完全沒有威脅的一個人,只不過這傢伙未免有些無恥,長期在別人的飯盆裡偷肉。美其名曰有福同享,若是有人去嘩啦他的飯菜,便只能有難同當了,這傢伙向來是先把好東西塞進肚子裡,然後再厚著臉皮四處作案。即便這樣,偷兒等人覺得,現在的曰子還是比以前雷克斯一個人吃五份飯菜精華的時候好的多了。
對在困境中的人,其實有時候只需要很小一點恩惠,就能獲得其感激,隨著時間的推移,偷兒博士等長期被雷克斯壓迫欺負的犯人,對胖子逐漸產生了一種信賴,作為囚室裡事實上的老大,胖子並沒有欺負任何人,即便他從別人飯盆裡偷上那麼一塊肉,都會賠上一個下賤地笑臉。對偷兒和博士這樣處於監獄地層的弱勢人群來說,獲得尊重,過一種輕鬆的曰子,就是他們夢寐以求的東西!
而伴隨這種信賴的惡果,就是偷兒的一手絕招,被胖子學了個乾乾淨淨。
偷兒原本混跡於坦維爾街頭,是一個小偷組織的頭領,年齡不大,輩分卻很高。一手出神入化地偷竊技術更是高絕倫。他曾經跟人打賭比試偷技,最後,他們吊上了一群旅遊者,當偷兒在迎面而去地一瞬間,在與二十多個人擦身而過並製造了一起小混亂偷到十三個錢包後,和他打賭的人自動認輸了。這段經歷是偷兒最值得炫耀的回憶,囚室裡的每個人都聽他說過好幾遍。
而偷兒的手藝,的確如同他所說的,只要他想,就能偷到!且不說他那一雙靈巧的手在鑽進別人衣兜的時候就如同掉落了一片絨毛,重要的是,這傢伙偷東西的經驗實在太豐富了。長期地偷盜生活,給了偷兒一雙毒眼,他可以在一瞬間辨別出一個人的錢包是放在什麼地方的,也可以準確的分辨這個人所戴的飾是否有價值。什麼時間,什麼地點,製造什麼樣的機會下手,下手後如何轉移目標,如何逃脫,簡直可以編寫成一部教材。
現在,這一切都成了胖子的了。
只用了半個月時間,偷兒就不得不承認,這個胖子簡直就是天生地小偷,他那憨厚的表情和靈巧的動作,和他猥瑣的姓格肥胖的身材簡直是兩個極端。而他的學習力太驚人了,偷兒只是開了個頭,這胖子就能舉一反三,偷兒時常嘆息,這胖子這輩子其實最適合幹一種職業,那就是當學生!當一個每一位老師都視若珍寶的學生,他的學習能力,能讓最菜的老師感覺自己是一個天才教授。
到後來,偷兒已經不敢跟胖子比手藝了,在兩個人互相對偷之中,偷兒竟然無數次地敗下陣來。這並不是胖子比偷兒的技術高明多少,而是這賤人那副表情和他製造機會的能力太強了,再加上他一副厚臉皮,下賤到極點的猥瑣動作,簡直無往不利。
博士,是偷兒的搭檔,在這個時代,紙幣早已經退出了歷史舞臺,現代人使用的,都是經過數百道連環加密的信用卡,而博士,就是破解信用卡的專家。這傢伙原本就是一個高階程式設計師,而為了作案,他還學習了生物模擬等技術,只要偷兒在偷銀行卡的時候順手用手中的皮屑採集器輕輕弄上一點對方的毛或皮屑,博士就有辦法把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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