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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薔薇不依不饒挖苦道:“高鼻深目白面板上帝老頭兒派一個拜菩薩佛祖的小尼姑去拯救小小傳教士?街頭說書也沒這麼扯談的。”
路不易,“公主殿下很包容,我們信仰不同,但沒有爭執。”
薔薇猥瑣呲牙一笑,“嘿嘿,你就不怕然鏡那個臭和尚喝一缸老陳醋,把你剁成八塊大呼‘教士!乃敢和貧僧搶師太!’。”
“然鏡?哦,你是說你那個可憐的羅密歐吧,他和公主的家族是世仇。”路不易扼腕長嘆,“羅密歐啊羅密歐,你為什麼偏偏是南焰國王子呢?可憐的朱麗葉公主,青梅竹馬的愛情遇到家國情仇,也不知道會是怎樣的結局。”
“糯米藕?然鏡那傢伙既不白也不胖,叫甚麼糯米藕?”薔薇跳起揪著路不易的衣領,“哇!你說幽閒是豬什麼葉!你才是豬,你全家、你的上帝都是豬!”
路不易抹掉臉上的口水,“你可以侮辱我,但不要侮辱我的信仰。”
……
路不易,本名其實叫做路易 勒內 阿爾貝尼古拉斯雅克 德弗雷德裡克——這還是簡化不少的名字,據他自己交代,要把他的名字完整的寫下來,一張信箋都不夠使的——而且還是正反面!
這個自稱出身貴族,混有東西方至少二十多個血統的年輕傳教士是怎麼結識薔薇幽閒的,這要從很久很久以前說起(用薔薇轉述路不易的話來說,就是龍龍惡狗(其實路不易的原話是:long long long ago)
幾年前,幽閒眼饞別人跨越沙漠戈壁運絲綢和瓷器去西方贏得暴利,不顧顧念久的反覆勸說,自己毅然整了一個商隊出發了。顧念久因商會事務纏身,沒能和幽閒一道前往,他派出手下兩個走過這條兇險之路的老前輩,本意是幫助幽閒,豈料,卻害了她。
兩個老前輩土匪出身,他們深知此行兇險,禍福難料,搞不好兩把老骨頭就死在大漠或者沙匪手裡,後來見幽閒年少,錢財又多,便起了歹心,暗中聯絡沙漠土匪,在大漠中設下埋伏,殺人劫財,五五分成。幽閒在武家肉鋪跟著武信旋學過兵器格鬥之術,加上一些運氣,好歹逃了出來。
她不知方向,也不知如何尋找水源,很快人困馬乏,殺了馬匹取血吃肉,勉強撐了三天,最終昏迷過去。
醒來時,她被一夥路人救起,為首的那人給了她兩個選擇:“左邊,通往自由,你可以隨時離開,我們不會阻止你;右邊,是一副腳銬手銬,我們會把你賣到黃金城格鬥場做戰奴——為了救你,我們失去了一皮囊比黃金還要珍貴的清水,所以你的命是我們的。”
“前者,你在大漠迷路肯定會死;後者,做戰奴可能會死。”
幽閒想了想,徑直走到右邊,自己戴上了腳銬和手銬,“這很公平,謝謝你們救了我。”
黃金城,沙漠中罕見擁有深層地下河流的地方,意為每一寸土地都價值千金的城市,沙漠中的綠洲。這座城市是各國的逃犯、沙漠土匪、盜墓尋寶者等冒險嗜血愛好者的天堂——只有擁有足夠的金錢和能力,你可以過得像一個國王。
久而久之,黃金城就有了盜賊城這個綽號。不同的是在那裡獲得暴利的,都把她叫做黃金城;相反,那些在黃金城失去利益或者經歷非人折磨的,有時候把她叫做該死的盜賊城。
這是一個嗜血的城市,這裡有腰肢最柔軟的舞娘、最風騷魅惑的□□孌童,但是他們最欣賞的,是格鬥場戰奴相互砍殺,兵器刺破面板肌肉、截斷骨骼、血濺三尺、親眼看見生命一點點消逝的那種殘酷的美感,所以這個城市大大小小的格鬥場比酒肆還多。
幽閒在黃金城一年後,漸漸從最骯髒的地下圈牲口般的屠宰場走上了高階別的格鬥場,她時刻反省著自己的錯誤,學習他們的貪婪狡猾,以及在這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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