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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李存所知,西夏女人最為剛烈。
史稱:“夏俗,以不報仇為恥”。
西夏女人有仇必報的精神塑造和封建社會三從四德的教化完全不一樣。
這是西夏女人受西夏文化因素所影響。
其實,西夏男人也是這樣。
在西夏社會,有仇不報是可恥的。
有關西夏女兵的記載就與復仇相關。
《西夏外記》雲:西夏女,喜報仇,有喪則不伐人,負甲葉於背識之。仇解,用雞豬犬血和酒,貯於髑髏中飲之,乃誓曰:“若復報仇,谷麥不收,男女禿癩,六畜死,蛇入帳。”
有力小不能復仇者,集壯婦,享以牛羊酒食,趨仇家縱火,焚其廬舍。
俗曰:敵女兵不祥,輒避去。
從這些描述上可知,在復仇行動中,西夏女人不像中原女性那樣受到婦道標準的約束,而是,在有人“力小不能復仇”時,糾集一處,以牲為祭,酒足飯飽之後大打出手,燒殺搶掠才能停止。
西夏女人的彪悍,讓敵人都繞著走。
史書中明確把這種聚集復仇的婦女稱為“女兵”。
曾鞏的《趙保吉傳》也有記載:有兇喪者,未復,負甲葉以為記。不能復者,集鄰族婦人,烹牛羊,具酒食,介而趨仇家,縱火焚之。其經女兵者,家不昌,故深惡焉。
西夏女人有仇必報,在西夏社會是被認可的。這些敢於戰鬥的女人絕不是普通女人,她們重視表現果敢驍勇的精神和強健無畏的氣魄。
中原地區對婦女有著嚴格的約束,尤其是隨著理學的興起,那種對婦女“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及女子“三從四德”的要求充斥著朝野。
而西夏女人甚至可以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來大膽追求自己的真愛,西夏女人這種對婚姻愛情不受禮教束縛的表現正好與中原相反。
中原女人的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西夏諺語:“後生相愛戀,每日十往還,不戀自己家,遠遠奔天涯。”
西夏女人的婚姻大事,從不由父母決定,而私奔卻被社會所接受。
據《天盛律令》記載,西夏女人可以同其他男子出逃生活,如果一段時間不再喜歡,可以與另一個兩情相悅的人一起逃走,再重新組建家庭,即使返回原來的家中生活,原夫也不可以阻攔。
這麼說吧,西夏王朝由於人口稀少,勞動力和戰力都嚴重不足,不得不讓女人擔負社會生產和對外戰鬥的任務,而賦予了西夏女人主宰自己命運的權利,女人參戰、參政、復仇及不顧性命追求愛情,都反映出西夏女人的勇猛剛烈之氣與男人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西夏女人算是古代離男女平等最近的一群女人。
李仁孝和西夏的皇室和宗室還沒被押送到京師時,大梁氏、小梁氏、李氏以及李存的不少其她西夏女人就反覆提醒過李存,一定要小心西夏女人,最好不要讓西夏的皇室之女和西夏宗室之女入宮。
大梁氏、小梁氏、李氏等西夏女人還跟李存說,她們這些西夏進獻的女人之所以任由李存玩弄、任由李存擺佈也不反抗,那是因為她們大多都是抱著報效國家的理念來的,肯定不會給自己的國家、自己的家人惹禍,而現在形勢卻大不同了,李存滅了西夏,捉了這些西夏女人的男人、父親或兒子,甚至是殺死了這些西夏女人的男人、父親或兒子,跟這些西夏女人已經有亡國毀家的大仇,難保她們中不會有人處心積慮地想刺殺李存報仇雪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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