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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省負責審理此案,問清罪狀。

中書省整理出王全斌、王仁贍等人的五大罪狀:

一、強搶後蜀子女玉帛;

二、擅自開啟後蜀國庫;

三、隱瞞財貨;

四、擅自剋扣蜀兵行裝錢;

五、屠殺降兵。

在人證物證面前,王全斌、王仁贍等人全都供認不諱,甘願受罰。

為實現統一大業,趙匡胤歷來是不主張殺人搶掠的。王全斌等人為什麼敢在蜀地這麼瘋狂的燒殺搶掠,根源還是出在趙匡胤這裡。

出征前,趙匡胤曾對王全斌說,自己只要“土地、武器、糧草”三樣東西。

趙匡胤說這話的目的:完全是一種激勵,王全斌把這話太當真了。王全斌心想,除了皇上要的這三樣東西,剩下的就是:錢財、美女。

因此,王全斌給三軍將士做的總動員就是:“打下後蜀,金錢、美女都是咱們的了,兄弟們,幹吧!”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經營了四十年的後蜀,被五萬宋軍,六十六天就給滅掉了。

依照大宋律法,王全斌、崔彥進、王仁贍這些鳳州路的主要將領全被判了死刑。

趙匡胤不想殺人,更不想殺功臣。他親自下詔:免除死罪,全部貶官,將所搶奪和索要得來的財物全部交回來,搶誰的退給誰。詔曰:

“朕顧及爾等以前的功勞,特別給予寬大,只停任節度,仍然委任藩鎮宣政。朕不是沒有恩惠,你們應當自己反省。”

隨後,趙匡胤在湖北隨州設立一個州,安排王全斌在這兒做留後;在陝西設立昭化軍,安排崔彥進在那兒做留後;王仁贍降職為右衛大將軍。

這一鬧得沸沸揚揚的伐蜀事件,終於告一段落。

十多年後,太祖趙匡胤到洛陽舉行郊祀,召王全斌侍候祭祀,加封他為武寧軍節度使。崔彥進與王仁贍同時也官復原職了。

作為一種回報,趙匡胤獎勵王全斌一大筆錢,賜給他銀器萬兩、帛萬匹、錢千萬。王全斌到節度使任上幾個月就去世了,終年六十九歲,追贈中書令。

伐蜀之戰,北路鳳州道三個官員都貶官了。東路歸州道的,一個都沒貶,而且還得到了封賞,這都得益於都監曹彬。

曹彬,字國華,河北省靈壽人。後周太祖郭威妃子張氏的外甥。父親曹芸,任成德軍節度都知兵馬使。

曹彬少有大志,週歲時,他的父母把各種玩具擺放在桌子上,讓他抓周。曹彬左手拿干戈,右手抓俎豆,過一會兒又拿一方印,其他的不屑一顧,“人皆異之。”俎豆是祭器,指能當文官;干戈是武器,表明文武全才,善於做官。後來,事實證明,果真如此。

後周時期,雖然是皇親國戚,但是,曹彬為人清正廉潔,一點都不飛揚跋扈。

當時,殿前都點檢趙匡胤掌管禁兵,權傾朝野。曹彬不偏不倚,不遇公事從不登門拜訪。趙匡胤曾多次想請他吃飯,他一概不去,不與趙匡胤有任何私下的交往。

後來,趙匡胤做了皇帝,就問曹彬:“往日我常想親近你,你為什麼總是疏遠我呢”

曹彬叩頭謝罪道:“我是周室的近親,又忝任宮內職務,端正做官,害怕有過失,哪裡敢妄自交結呢”由此,趙匡胤更加器重曹彬。

此次伐蜀,曹彬立了大功,趙匡胤決定給曹彬升官,領義成節度使。曹彬上奏表示不能接受,趙匡胤很是詫異。

曹彬道:“諸將俱獲罪,臣獨受賞,何以自安臣不敢奉詔。”大家都獲罪了,我獨自領賞,這個賞,我不能領。

趙匡胤道:“你立有大功,又不自我誇耀功勞,你該受賞。朕這是在執行勸勉大臣效忠國家的常典,你不必辭讓。”接著又問道:“還有誰可以像你一樣受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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