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紅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六十五章 吐蕃朗氏531,《天元》,血紅,層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腦袋裡翻滾著一連串見不得人的陰謀詭計,他臉上帶出了幾分地痞流氓特有的欺善怕惡的諂媚卑下和自高自大相結合的笑容,在幾個吐蕃士兵的引導下進了一個極大的牛皮帳幕裡。剛進門,江魚就聽到了一聲陰惻惻、兇巴巴故意壓低了聲音的低聲咆哮:“兀那唐人,大雪封路,我們吐蕃人都不敢到處亂跑,你們這麼大隊人馬去邏些城幹什麼?唔,你們,一定有所目的是不是?”

江魚抬頭,正好看到一個面目黧黑身高大概七尺左右的中年男子穿著一身極其奢華的衣物盤踞在帳篷正中的皮褥子上,深陷的眼眶中兩點精光上下打量著自己,大鷹鉤鼻子讓這男子有一股說不出味道的猙獰味道,滿口的大黃牙的末端卻閃動著一絲絲白光,好似猛獸的牙齒一般。江魚沒有回答這男子的問話,而是在心裡默默的計算這男子那套服飾若是拿去了長安,能夠變賣出多少錢來。這麼一套吐蕃人的傳統服飾,光是項鍊這男子就在脖子上掛了七條之多,其中最大的一串黃瑪瑙項鍊最小的一顆都有拇指大小,掛在最下面的哪一顆黃瑪瑙更有小孩子的人頭大,通體光潤沒有一點兒雜色,顯然是一顆極品瑪瑙石,江魚對於珠寶的行情不是很瞭解,但是這麼大一顆寶石,起碼也價值數千貫罷?

再看看這男子十根手指頭上戴著的十六枚寶石戒指,祖母綠、貓兒眼、藍寶石、紅寶石、胭脂玉、墨玉,各種珍奇的戒面小的有棗核般大,大的就好似一顆小雞蛋一般,映襯得這男子的一對手掌金壁輝煌富貴之氣比那興慶宮還要勝過幾分。而他腳下踏著的一對牛皮靴子,靴頭上用金絲銀線縫了兩顆鴿蛋大小的紫色珍珠,又是一件極其罕見的珍奇之物。

江魚不由得暗自點頭,難怪以前和風笑笑他們在花營廝混時,這群世家子弟都在哀嘆自己世家的窮困,風笑笑說他風家就連吐蕃的一個土財主都比不上。如此看來也有幾分道理,朗錄雖然不算土財主,但是他身上這一身的珠寶陳設物事,怕是李隆基想要置辦一套都是比較困難的――當然,李隆基也不會風騷到脖子上掛七八串項鍊去上朝,那會被幾個老成守舊的大臣死諫乃至責罵的。

大鷹鉤鼻子朗錄瞪了江魚一眼,猛的一拍身邊的茶几,怒道:“兀那唐人,你耳朵聾了不成?你是來吐蕃幹什麼的?大冬天的帶了大隊人馬來吐蕃,你是想要幹什麼?我看你一身匪氣滿臉無賴模樣,就知道你不是一個好東西!”

江魚呆了呆,惱怒的皺起眉頭,喝道:“朗大爺何必這麼不客氣?咱是來你們吐蕃賺錢的。咱家就帶了三百多人來吐蕃,算得上大隊人馬麼?至於咱的長相麼。。。”江魚無奈的摸了摸自己的臉蛋,其實江魚的容貌雖然算不上俊朗,卻也是很有男子氣概的,奈何他一直保留著年少時的街頭習氣,無凡也從來沒教授過他什麼天理之類的東西,李林甫自己就是一個官痞,又怎會把江魚**得好似正人君子一般?所以,朗錄說江魚一眼看過去就不像好人,江魚雖然惱怒,卻也只能吞下這口氣。

“嘿嘿!”朗錄奸笑了幾聲,猛的朝著四周的屬下叫道:“幹什麼?幹什麼?都愣著幹什麼?給咱們的貴客鋪褥子、上茶呀?教過你們多少次了,如果是唐人的軍隊,咱們見一個殺一個,唐人的百姓,咱們見一個就搶一個,可是唐人的馬幫商隊,咱們見一個就要厚待一個,否則,咱們吐蕃有很多東西都不能自給自足,到時候吃什麼,喝什麼?大爺我的一百多個小老婆哪裡來綾羅綢緞穿啊?”

妙極,這個朗錄是個真小人,但是,應該是一個心計極其深沉的真小人。江魚裂開嘴大笑起來,一屁股坐在了朗錄身邊那些侍從剛剛鋪墊的皮褥子上,拱手朝朗錄笑道:“朗大爺說得就是沒錯,你們吐蕃人有無數的好東西,我們大唐人也有無數的好東西,這些好東西在自己家裡都不值錢,只有運到別人家裡才值大錢,所以咱這時候才會來吐蕃哩。來人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玄幻小說相關閱讀More+

斷妖仙辰

通天聖狗

書院擺爛五年,入世就無敵

一木落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