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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而言,十年的兵役期比後世那短短的只有三年的兵役期相比實在是長了不少。本來李晟也是想直接套用著後世的辦法,但在反覆的盤算考慮,自己眼下所面臨的形勢需要之後還是很無奈的放棄了那樣做:沒辦法呀,這個時代人的水準,尤其是來當兵之人的水準實在太低了。李晟無奈的頭痛著。在他看來新招來計程車兵沒有經過兩年左右的教訓根本就不可能養成一個士兵的模樣,這令他不得不設立一個前三年的緩衝期。至於那後兩年則是出於對士兵自身情況的考慮而設的:在南下的人流中李晟見過一些為了逃離血腥而離開軍隊的人,他幾乎都從他們的身上聽到過這樣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想在血的廝殺中存活下來很難,而存活下來之後想重新歸於平靜更難。所有的人都花了很長的時間才將那一閉眼就看得見血淋淋的戰場之景從自己的夢消除,慢慢的才習慣了原本就應該屬於自己的平淡。
那幾乎是一段難為兵,難為民的日子。內心的痛苦比身體上的疲憊更盛。一位小讀過幾年書,最後當上一個小軍官的荊州兵如是說道。
李晟想想就理解這種感覺,他聽著他們對自己的描述,結合著後世聽來的那有關退伍之人難以在社會上生活的種種,便決定設立了這最後兩年的緩衝期,並從原則上確立了所謂退役兵的安置辦法反正荊南之地地廣人稀,既然我們人少,那就藍這些退伍兵都去種田吧,一人給他們分上十畝田地,似乎也就夠養活一家子的了。李晟具體沒有算計過這個時代養活一家人究竟需要多少田畝,因此他也只是確定了這麼一個原則,而將具體的數目交給廖立、龐統他們負責。因為不止一次聽歷史課上老師們講述中國人對田地的渴望,李晟便直覺的以為分給他們田地是對他們最大的獎賞。
十畝地只是一個服完十年兵役,沒有任何軍功的老兵所能領取的數目。而就現在這個亂世來說,能在十年的兵役中活下來,卻沒有任何軍功實在是不可想像的事情。要麼死亡、傷殘、要麼殺敵立功,這個時代的軍隊就是這麼殘酷。於是,李晟根據秦朝的耕戰獎懲政策和後世的軍銜制度,設立自己這邊計程車兵軍功等級:每獲取敵人首級五顆或俘虜敵人三名,著升軍銜一級,每升軍銜一級則獲取田地畝數增加五,也就是所謂一個敵人的首級值一畝地的辦法。另外規定,士兵因兵役或戰功所獲取的田地其所有權歸於國家(現在是李晟自己所有),士兵及家屬只擁有土地的耕作權,耕作權允許恩及兩世,兩世之後則將田畝數降為原本田畝數的一半歸於軍屬所有,而另一半則重新收歸國家。戰死者按照戰死者的軍銜的上兩級,也就是加封十畝地給予戰死者的親屬;而傷殘者則根據傷殘著軍銜等級的上一級到兩級,加封五到十畝地給傷殘者或其軍屬。
至於軍銜則分為:卒、兵、士、尉、校、將、帥七級分為二十一階:卒者,初入伍之人也,分上、中、下三階,其家屬享受十畝田地的待遇,兵役前三年,按年提升軍銜,不加入軍銜田畝制之中;兵者,徵戰之士也,分上、中、下三階,主力軍中之兵可以為之,按斬首數目而獲銜,按軍銜田畝制獲得相應的田畝獎勵,下兵十畝地,中兵十五畝,上兵二十畝;士者,伍長之從也,分上、中、下三階,按斬首數目而獲銜,按軍銜田畝制獲得相應的田畝獎勵,下士二十五畝,中士三十畝,上士三十五畝;尉者排、標之長也,分上、中、下三階,按斬首數目獲銜,按軍銜田畝制獲得相應的田畝獎勵,下尉四十畝、中尉四十五畝、上尉五十畝;校者,曲、營之長也,分上、中、下三階,按斬首數目而獲銜,按軍銜田畝制獲得相應的田畝獎勵,下校五十五畝,中校六十畝,上校六十五畝;將者,統軍之長,分上、中、下三階,按戰功或眾議而獲銜,按軍銜田畝制獲得相應的田畝獎勵,下將七十畝,中將七十五畝,上將八十畝;帥者,將將者也,為尊銜,按軍銜田畝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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