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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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小兔兔在兩天前就已經擁有了中級尋寶技能,只是當時羅凱他們還沒有回來,凌蘇就讓安南繼續帶著小兔兔出去賺錢,昨天安南掙到的金幣高達8000,分到凌蘇手上的有3200金幣。
比以往要多兩千多金幣,不過安南也承認,這就是他的極限了,小兔兔能更快更多的找到礦石,可是安南一個人既要打怪又要挖礦,速度根本跟不上。
這也是凌蘇要為小兔兔和安南找個合適的團隊的原因。
其實讓朱懸組建隊伍專門去挖礦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這樣的話,採集資源的那部分人員就少了,而且朱懸他們以往並沒有負責挖礦那邊的業務,不管是礦石區也好,和尋寶兔打交道也好。
更何況凌蘇還需要朱懸帶人收集食材這方面的資源。
正好羅凱也要帶著人來領地,不如就交給專業人士做這種事情。
“什麼?你是認真的嗎?”羅凱驚訝地看著她。
“我沒必要撒這樣的謊言。”凌蘇攤手,“所以,你現在願意和我談嗎?”
“當然可以!”羅凱說完之後,又有些猶豫地說道,“不過我們手裡並沒有足夠的資金來購買尋寶兔,你知道的,擁有中級尋寶的尋寶兔,價值已經在四十萬金幣以上,恐怕我們幾個人的金幣加起來都沒有那麼多。”
實際上,四十萬金幣購買小兔兔絕對不算貴,畢竟在安南一個人的手裡,小兔兔一天就可以賺8000金幣,要是在一個隊伍裡面,也許不用二十天就可以賺到相應的金幣。
“誰說我要賣的?”凌蘇瞥了他一眼,頗為嫌棄地說道,“我只租不賣。”
“租,怎麼個租法?”羅凱問道。
凌蘇的租法基本上和當時安南以前簽訂的合同沒有變化,只是在分配上,她改變了一下:“我們的分成,五五分,我的那部分,不需要金幣,直接把礦石給我就行。”
這樣還省去了鐵匠鋪需要的礦石。
“五五分,你不覺得這樣有點太過分了嗎?”羅凱簡直不敢相信她怎麼能說出這麼高的比例來。
“並不會,擁有尋寶兔之後,你們每天賺取的金幣會在兩萬以上,分一半給我,你們也能賺到一萬金幣以上。”凌蘇有理有據地分析道,“實際上我認為,不止是兩萬金幣,而是兩萬五千金幣以上,這樣分到你們每個人手中的金幣已經是將近兩千。”
不可否認,羅凱覺得她說得很有道理。
“你自己想想,我不準備賣尋寶兔,你們也買不起。”凌蘇接著說道,“這個方式,應該比你們以前賺得更多吧?”
羅凱被凌蘇說服了,他看看她,又看看跟著希雅往前走的隊友們,猶豫道:“我還得和他們商量一下,而且我們隊裡現在只有四個初級挖礦居民,擁有尋寶兔之後,可能還需要重新再招募幾個隊員。”
“說到這個,我這裡也有人給出推薦。”凌蘇這回才說到安南的事情上面來,“在之前,我一直把尋寶兔租給他,他擁有中級挖礦技能,武力值也不差,應該很適合你們隊伍,就看你需不需要。”
“當然需要。”羅凱毫不猶豫地回答,“中級挖礦”技能和“初級挖礦”技能比起來簡直就是天差地別,要是真能擁有這個隊員,也許他們隊伍就不需要再招募其他成員了。
“他叫安南,現在應該在礦石區挖礦。”說到這裡,凌蘇突然像是想起什麼似的,接著道,“說起來,他還是你的鄰居呢。”
安南是最先在領地買居民的人,羅凱他們是後來的,所以確實是鄰居的關係,間隔最多也就幾十米的樣子。
聽到這個名字,又聽到凌蘇說的“鄰居”,羅凱仔細回想了一下,還真想起這麼個人來:“我記得,他好像一直很沉默,總是獨來獨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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