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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崽崽雜貨店》作者:水晶翡翠肉【完結】
【文案】
林冬,五歲半,沒爹沒媽還沒了爺爺。
叔叔不要,嬸嬸不養,大爺不喜歡,反正是撿來的。
最後把他送到了小鎮姑姑家。
姑姑:這崽崽我喜歡。
哥哥:這崽崽我超喜歡。
小鎮:這崽崽我更喜歡。
林冬:那你們多買點雜貨啊,我想攢錢坐火車找我爸爸和媽媽。
一句話簡介:小蝌蚪找爸爸媽媽。
溫馨向,日常向。
內容標籤: 種田文 勵志人生 甜文 成長
搜尋關鍵字:主角:林冬 ┃ 配角:賀小川、林麗華 ┃ 其它:
強推:林冬五歲半,是爺爺從路邊撿來的孩子,本以為可以在爺爺身邊長大,不想爺爺中途離世,叔叔嬸嬸不待見他,把他送到姑姑家,面對陌生的小鎮陌生的人群,他除了害怕就是克服害怕勇於面對自己的小小人生,幫著姑姑打理雜貨店,真心對待其他小朋友,改變了自己,也改變小鎮,從人見人厭到人見人愛,憑藉自己的努力收穫了事業和愛情。本文溫馨治癒,人物鮮明飽滿,作者用輕鬆細膩的筆觸塑造了一個生動積極向上的主角形象,故事自然流暢地展開,讓人笑中帶淚,值得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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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沒人要的孩子
&ldo;那你們說林冬怎麼辦?&rdo;
&ldo;雖然他喊咱爸一聲爺爺,但他又不是真的姓林,爸這一走,不能讓我們養活他一輩子吧?我們自己也有兒有女的,哪還有力氣養他啊。&rdo;
&ldo;那、要不就把他送孤兒院吧。&rdo;
&ldo;這……爸知道了不好吧?&rdo;
&ldo;爸都去世半年了!上哪兒知道?&rdo;
&ldo;……&rdo;
一牆之隔,叔叔嬸嬸們的這些話一字不落地傳入林冬耳中,雖然他只有五歲多,但是他有種模模糊糊的感覺,那就是這些大人不喜歡他,把他當累贅,不想要他了,他有點難過,忍不住在心裡想‐‐
‐‐要是、要是我也有爸爸媽媽就好了。
可是他沒有。
他是爺爺大路邊撿的孩子,撿他的時候是個冬天,所以給他取名冬‐‐林冬。
林冬他跟著爺爺生活三年,爺爺就撒手人寰,叔叔嬸嬸們看他可憐,輪流收養他一陣子,可是到底沒有血緣關係,養著養著就膩煩了,漸漸地把他當作一個包袱,暗搓搓地想把他甩掉,可又不能做的過於無情無義,惹人話柄,於是幾人就湊在一起想辦法。
幾個人商量來商量去,似乎商量出了一個結果:
&ldo;那就把他送到麗華那兒吧。&rdo;
&ldo;麗華那兒行嗎?麗華脾氣不好,而且她還有個兒子呢。&rdo;
&ldo;有兒子怎麼了?我也有兒子呢。別忘了,她也是爸撿的,和林冬一樣都是路邊撿的,應該惺惺相惜吧,再說了,爸養她那麼多年,她也沒報過咱的恩,這次讓她養著林冬,解決了我們的難處,正好也算是還了爸的養育之恩,便宜她了呢。&rdo;
&ldo;那爸留下來的錢……&rdo;
&ldo;什麼錢?沒有錢!爸沒有留錢!就這麼定了!&rdo;
&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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