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十七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105節,兄長在上,程十七,層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韓嘉宜笑道。
沈氏摩挲著女兒的發頂,輕嘆一口氣:“娘希望這個決定是對的。”
對嘉宜,她始終心存愧疚之情。嘉宜剛到她身邊時,她曾想過幫嘉宜在京城找個夫婿,時常走動,她也能常常護著。沒想到兜兜轉轉,嘉宜竟然要嫁給陸晉。
當然陸晉並沒有什麼不好。陸晉的人品性情沒得說,跟嘉宜互有情意。而且他親生父母均已去世,剩下的父母是她和她的丈夫。作為公婆,他們肯定不會委屈嘉宜,只會盼著嘉宜好。
按說這親事沒什麼可挑剔的,可沈氏仍是免不了感到不安。
先時她與韓方也是兩情相悅啊,可終究是沒能走到最後。
她希望嘉宜的婚姻可以順遂而和諧。
韓嘉宜腦袋在母親身上輕輕蹭了蹭,笑道:“肯定是對的啊。娘做的決定又怎麼會錯?”
她同母親說了會話,才站起身,“大哥回來了是吧?我去見他。”
他這幾日忙於公務,她還沒好好跟他說話。
沈氏忙伸手拉住了女兒,打起精神:“正要跟你說呢,你不能見他。”
“為什麼?”韓嘉宜不解。
“我答應了你們的親事,你們就算是定親了。定了親的男女在成親之前,不宜見面。”
韓嘉宜眨了眨眼:“為什麼不能見面?”她搬了手指頭數給娘看:“成親要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這要花很長時間的。要是兩年不成親,那豈不是兩年都不能見面?”
沈氏心說,傻孩子,怎麼可能拖兩年?然而她說出口的卻是:“是啊,就是這麼個道理。莫說兩年,就是三年也是如此。”
韓嘉宜轉了轉眼珠,輕聲道:“哦,那要不,先不定親好了,等到快成親的時候,再定親吧。”
“你……”沈氏一愣,繼而哭笑不得,“說的什麼胡話?哪有定了親之後再反悔的?你以為娘是故意為難你們麼?既是先時留下來的規矩,那就有它留下來的道理。說是未婚夫妻在成親之前不宜見面,否則不吉利。你們既然是要過一輩子,自然要圖個吉利。是不是?”
她與韓方成婚數年就分離,隨兄長進京的途中,心情鬱郁的她也回想過兩人和離的種種原因。那時的她整個人幾乎沉浸在舊事中,除了婆婆白氏,除了她不能再生育,她還想了許多。包括那兩隻剩下半指長沒燃盡的龍鳳喜燭……
韓嘉宜嗯了一聲,沒有反駁,心裡卻想著這不大合理啊。她恍惚記得有這麼個說法,可她也記得表姐沈芳在出閣前的兩個月還曾與她未來的夫婿顧公子私下見面。可見,這個規矩其實也不是那麼嚴苛。
但是孃親已經鬆口允了親事,對她而言這才是最重要的。其他的,未必沒有解決之法,也沒必要故意跟娘唱反調,讓娘不開心。
沈氏又道:“還有,你的針黹得好好練一練了。我看你做個香包帕子還行,做嫁衣,只怕……”她搖了搖頭:“姑娘家,最好還是穿自己親手做的嫁衣。”
當然,也有不少姑娘是裁縫做好了嫁衣,自己象徵性地縫上一針兩線,就權作是親自繡了嫁衣。
“嗯嗯。”韓嘉宜連連點頭,“會練的,會練的。”
沈氏沒有在女兒這邊久坐。她又叮囑幾句後,才起身離去。
送走母親後,韓嘉宜的心情仍沒平靜下來。她無心看書,也無心做繡活,心裡只有一個念頭:真的要嫁給大哥了?
而陸晉去則很快到了蕭翰林府上。
聽他說明來意後,蕭翰林愣了一愣:“這是你的意思,還是令尊,我是說陸侯爺的意思?”
陸晉笑笑:“是我的意思,也是家父的意思。”
“哦。原來是這樣。”蕭翰林略一沉吟,捻鬚道,“兩好並一好,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