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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來的路上,丁毅把白虎旗和手銃盒子讓兩個親兵拿著,幾人走在大街上。

丁毅自己拿著簧輪槍,越看越喜歡。

他的魯密銃雖然很強,但還是屬於火繩槍的一種。

火繩槍透過一根在硝酸鉀裡浸泡過的悶燃麻繩點燃藥池後擊發,所以射手得隨時保留一根悶燃的火繩。

然而這火種不方便存放,踹兜裡指不準把衣服燎了,而且悶燃也得有空氣,你沒辦法隨身揣個盒子存放。露在外邊吧,來個大風能把火星子吹得到處都是,不小心濺到藥池上就傻了。

所以說排隊輪流時,大夥距離都要遠點,不能太密集。

如果有火繩的手槍就不可能像現代手槍一樣掏出來就射。你得開啟火摺子,把火繩點上,這就決定了你不可能用火繩槍去偷襲別人。

但簧輪槍的出現改變了歷史。

簧輪依靠由卷簧驅動的帶齒鋼輪摩擦燧石點火,和現代的打火機點火原理類似。這種自發火對手槍帶來了革命性的進步,這使歐州的那些貴族大爺們終於可以把手槍揣在懷裡。

他們只要提前把火藥和鉛丸塞在膛內,給卷簧上好發條,在藥池上倒上火藥,然後蓋上防風蓋,壓下燧石臂,把槍揣懷裡就行。

要開槍的時候直接扣扳機,這才是真正的手槍,隱蔽且致命,可以用來偷襲剌殺。

不過簧輪的製造非常複雜,16-17世紀那會,歐州簧輪只有鐘錶匠才能製作,因此多數只有貴族大爺才有錢買來自衛,或者說騎士大爺們也會拿著玩意來作戰,到19世紀初,拿破崙的那票胸甲騎兵還有不少拿簧輪手槍的。

當然,貴族老爺能拿來自衛,但這玩意更適合用來暗殺。畢竟扣扳機的殺人效率可比用刀子好多了,因此在整個16世紀,歐洲發生了非常多的簧輪手槍暗殺事件,於是神羅的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在1517年就下令禁止簧輪槍的私下製造流通,這也堪稱世界上第一部槍支管制法。

1544年,神羅在風雨交加的塞雷索戰役中依靠騎兵的簧輪手槍吊打了沒法開槍的火繩法軍,一戰成名。此後簧輪槍開始在歐洲遍地開花,但由於價格限制,多數只是以手槍形式裝備騎兵。

簧輪打火雖然比火繩槍好用的多,但在16世紀以及17時期早期並沒能取代火繩槍的地位,主要原因一是太貴。這玩意貴族和騎士階層買得起,但普及到步兵是不現實的,因此留存至今的簧輪槍大多都是手槍。而步槍絕大多是也都是精雕細琢,且多是線膛槍,毫無疑問這些也都是貴族老爺的玩物。

另一方面,簧輪在打火數次之後會被黑火藥的殘渣汙染腐蝕,而過於複雜的機構對這些殘渣耐受度很低,況且每次射擊還得上發條這個操作很鬼畜,單從射擊效率而言還比不上火繩槍,因此火繩與簧輪在16世紀一直並存,直到17世紀燧發槍發明並普及之後,簧輪逐漸被淘汰。但又由於簧輪的發火成功率比燧發高,因此拿破崙時期的騎兵還有相當一部分使用簧輪手槍作戰。

丁毅邊走邊看著這支簧輪手銃,打造的很精良,裡面有個鋼製轉輪,用卷簧驅動,這都是鐘錶級的工匠精心打造,如果和燧發槍結合,必然威力大增。

關鍵這玩意配給騎兵挺好的,預先裝好彈,見面就打,每騎帶兩支,著重甲後,完全可以頂住後金的騎兵軟弓上去打他們。

看丁毅挺高興的,黃斌笑道:“這位施先生,到挺客氣的。”

丁毅猶豫了下緩緩道:“我就是覺的有點奇怪。”

施永這人應該對他們比較防範,最近幾次阮思青和他們交易,鄭芝龍在的時候,都能交易到大量的貨物,鄭芝龍出海時,肯定貨物大大減少,所以丁毅不覺的施永會這麼客氣。

為何會送他一柄這麼重要的手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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