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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軍費不夠了,朝廷想再次徵餉。
當時廷議上的數目報出來還不算多。
宣府,大同,山西,薊州等各地需徵餉兩百萬兩,
遼東一地需徵餉三百萬兩,皮島東江鎮需二十萬兩。
全國加起來徵餉五百多萬吧。
聽起來好像很多,實際上沒多少。
咱們打個比方,崇禎四年(1631)朝廷就派銀667萬兩,比這次還多。
當時是田課由九厘提高到一分二厘(0.012兩),派銀667萬餘兩,除兵荒蠲免外,實徵522萬餘兩,另加關稅、鹽課及雜項,共徵銀740.8298萬兩。
崇禎四年遼餉最高時,一年也就是667萬兩;分攤在每畝地上,一畝地也就多收0.012兩的銀子,增收1.2%。按當時的物價折算,也就是相當於每畝需要多繳3斤米。
崇禎四年後,儘管明庭已到最後的瘋狂,但三餉全算,分攤在每畝地上,也就三分銀子(0.03兩銀子)。
這筆銀子,按當時的物價算,最多也就能買五六斤米。雖然那時候糧食產量低,但按理說,一畝地多收五、六斤米的稅,並不會讓老百姓感覺難以活下去。問題是,在當時,他就是可以讓老百姓難以活下去的,原因就是執行政策的人。
一畝地,本來只需要納0.012兩銀子,最後為什麼會變成納銀十兩呢?原因很簡單,無非是因為,在收稅的過程中,經手的官員,並沒有按朝廷的政策辦事。
有錢有勢的人,都能想辦法逃避這種稅收,最後相關的稅收,就都落在了底層百姓身上。更主要的是,還有既得利益者藉機大發國難財。
最後的結果就是,朝廷開始僅向一畝地多收0.009兩銀子(9厘銀子),後來漲成0.012兩銀子(一分二厘),最多時也不過0.03兩銀子。
但是,到了老百姓的頭上,就有可能翻十倍(成為0.12兩銀子),甚至百倍(成為1.2兩銀子),更有甚者,是翻幾百倍(成為好幾兩銀子)。
在這種背景下,最後就出現了一種怪事,“民田一畝值銀七八兩者,納餉至十兩”。也就是說,買一畝田的價值才七八兩銀子,而種一畝田卻要繳納稅銀十兩。慢慢地,種田種地的人越來越少,田地荒蕪,流民越來越多。
有人顯然是知道這裡面的道道的,勸說朝廷謹慎徵餉。
但戶部有官員向崇禎道,咱們一畝田才徵0.03兩銀子,也就夠買幾斤米,每畝田多收幾斤米,這多嗎?
崇禎一聽,有道理啊,聽起來好像要徵幾百萬,分攤到每畝田,才幾斤米,這必須得徵,崇禎還想多徵一點呢,你們每畝田多徵十斤米都可以嘛。
這時有溫體仁說話了,說東江鎮囤田建堡,種了大量良田,當納入點數徵餉。
意思是,數清楚東江有多少畝田,然後也徵餉。
崇禎轉頭問駱養性,可有其事?
駱養性馬上道,旅順和皮島,還有金復州,都被丁毅囤了很多田。
於是,朝廷也不派人去現場實核,僅憑駱養性和溫體仁一句話,核東江鎮為三十萬畝田,每畝徵0.03兩,東江鎮以後每年要給9000兩銀於朝廷。
事實上這時朝廷已經幾個月沒給東江鎮發餉了,這次也是,朝廷要下發的軍餉暫緩,反過來要徵東江鎮的田課。
兵部尚書張鳳翼當時有點反對,因為東江鎮好歹也算朝廷精兵,也打過諸多勝仗,眼下這麼幹,會寒了東江鎮的將士心。
溫體仁又道,東江那邊,自己種田,還有朝鮮也提供糧食,毛文龍當年一百萬遼民都活下來了,丁毅現在十幾萬遼民也養不活嗎?
至於他的軍餉,朝廷不是不給,現在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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