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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宣傳天主教,讓中北部的菲律賓人對天主教產生認同感,從而加強這些菲律賓人對西班牙的認同。
而趙大山打敗了反抗力量後,就要考慮如何征服他們。
這方面西班牙人征服這裡,和他們打敗大員的荷蘭人時,都有經驗。
首先是沒收所有當地西班牙人,和土著商人,日本商人的全部財產,簡單來說,只要是有呂宋的有錢人,統統會被沒收財產,然後被押去築城和築炮臺。
只是這一步沒收財產,趙大山總計得到九百六十萬銀比索,白銀一百四十萬兩,黃金十二萬兩,(其中有金幣五萬多枚),絕大部份都是原來華商所擁有。
對待普通土著,丁毅這邊更有經驗,學習西班牙式的封建授地徵賦制。
無論荷蘭人在大員,還是丁毅在旅順等地,基本也差不多是這樣。
丁毅的套路就是比前任收稅少。
他征服大員也好,佔有濟州也好,在大明登州也好,前期就是靠收稅比前任少,來拉籠人心。
後期產量上來了,再提升稅收,並有種種免稅政策。
西班牙在呂宋收稅標準是:當地土著囤田,畝收稅為四成;華人囤田畝收稅為五成。
土著經商,發放執照,每人每年五比索;華人經商,發放執照,每人每年八比索五里爾。
之前對華人的標準是相當高的,因為很多華人都是舉家遷移過來,一家三口計,無論男女大小,都算人頭費。
假設夫妻帶個兒子,每年要交二十五比索,相當於十七兩銀子。
普通百姓都拿不出這麼多銀子,只有經商的人才拿的出。
趙大山在二月份重新頒佈新的稅率。
土著囤田,畝收稅為三成,經商執照費改為核定商稅:每戶每年五兩銀子。(不論一戶有幾個人。)
華人囤田收稅為二成;經商的華人,核定商稅根據行業不等,每戶每年三兩銀---五萬兩不等。
像以前理髮,修鞋這些小生意,西班牙當局都是收八比索五里爾一人,一戶三人就是十七兩。
現在這類小生意,核定商稅只有三兩,立刻引起華商們一片叫好。
有華商問,什麼商稅要收到每年五萬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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