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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時刻,明王朝做出了錯誤的決斷。許孚遠上報朝廷,建議同意西班牙使團的要求,利用他們去刺探日本軍情。而萬曆皇帝最終下令,同意了西班牙使團的要求,懲辦潘和五等人(實際上這些人大部分都抓不到),同時還給了西班牙使團豐厚的賞賜。
萬曆和明王朝的回應,讓西班人感覺到明人的軟弱和不團結,他們的膽子更加的大了起來。
他們不僅限制華人海商活動的範圍,搶劫在海上航行的中國商船,更為野蠻殘暴的是,他們經常挑起事端,製造一系列大規模屠殺華商的血腥暴行,以達到消滅及驅逐華商的目的。
1603年10月,臭名昭著的“大侖山慘桉”暴發,當地言:“凡遇華人,格殺勿論。”“殺死一切遇到的華人”。
前後殺死華人兩萬三千人,事後馬尼拉地區,僅餘華人四百五十七人。
慘桉事件後,西方殖民者曾害怕明廷的報復,還寫了封解釋信給明廷,但他們並沒有等來明朝報復的兵馬,卻是等到了明廷發了《諭呂宋檄》:
“議照呂宋通商一節,原因漳、泉演海居民鮮有可耕之地,航海商、漁乃其生業;往往多至越販諸番,以窺厚利。一行嚴禁,輒便勾倭內訌;嘉靖季年,地方曾受蹂躪之慘。維畤當事議以呂宋素不為中國患者,題奉欽依許販東、西二洋;華夷相安,亦有年矣......“
檄文中沒有對當局的屠殺行為進行追究,並且,說明:只要西班牙殖民者保證這些華僑往之後的生命財產安全,還宣佈對當局“不忍加誅”。
另外,檄文中還說:西班牙當局應該時刻想著大明皇帝的浩蕩之恩,以及大明的仁義。
完全沒有絲毫譴責其行為的內容。
明朝的不作為以及縱容,使得西班牙殖民者對當地華僑的欺壓更加猖狂,於是第二次大屠殺很快來臨。
1639年,在菲律賓“澗內”有華商一萬多人,全島總數達二萬五千至三萬人。西班牙人對華商實行殘酷的剝削和蹂躪,不僅徵收苛重的稅收,還強迫華商服繁重的勞役,許多華商被活活折磨死。
當地中國商人實在忍無可忍,奮起反抗,西班人立即調集大軍加以圍剿,再次用大炮將“澗內”轟平,使昔日繁榮的“澗內”頃刻化為灰盡。
接著在菲律賓全境進行第二次慘桉,有的把華商騙到一個大院內進行集體槍殺,有的採用突然襲擊的手段,將毫無準備的華商殺害,甚至連老人、小孩也不能倖免。這次大慘桉延續了三個多月,罹難華商達二萬四千餘人。
有少量華人坐船外逃,他們有部份到了大明沿海,也有少量來到大員,請求庇護,收容。
這波逃到大員的華人,有十二條艘,三百多人。
他們基本都是當地華商,為上岸,曾在碼頭表示,原用銀兩,換他們容身。
這段歷史,前世的丁毅也沒細看過,沒想到現在又發生在自己眼前。
不管怎麼說,他先下令收容難民,安排居住,然後找他們中間的代表人物過來商談。
對丁毅來說,這也是一波人口,而且大部份都是商人,可以帶動大員商業發展。
沒多久,他接見了十幾個難民代表,都是當地富商大戶。
沒想到居然看到一個老熟人。
那人看到丁毅時,也是一臉不敢相信之色。
這人正是當初丁毅第一次賣生絲給他的許功烈。
當年鄭芝龍初次收費,每船收銀,許多商人都在觀望,不敢出海,丁毅到松江後也不知道,一下子進購了十萬生絲。
結果到了泉州等地,賣不出去,沒人能接下這麼多量。
好在許功烈當時有空船回家,一下子買了他七萬斤,讓丁毅小賺了一筆。
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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