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要高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653章 商稅之威,明末之席捲天下,明鏡要高懸,層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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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現在的農田稅,沒有其他稅。
他們到登萊境內任何地方做生意,包括從登州出海,都不會和以前一樣再交任何費用。
到登萊任何府縣也不會有過路費。
各縣府州的官員,更不用他們每年去孝敬。
丁毅對賄賂官員上面採用“雙重舉報,誰先佔優”的原則。
什麼意思呢。
比如一個鄉紳賄賂了一個官員一千兩銀,官員率先檢舉,不但這一千兩是合法所有,還要鄉紳再罰十倍,一萬兩給官員。
反過來,如果一個鄉紳賄賂一個官員一千兩銀,鄉紳再反手舉報。
官員免職被抓不說,罰官員十倍一萬兩銀返給鄉紳,而且鄉紳所有的田免稅三年。
這樣的雙重舉報,誰先佔優的情況下,鄉紳不敢給錢官員,官員更不敢收別人的錢。
從而保證了鄉紳們的利益,替他們省了以前的孝敬。
剛開始鄉紳們可能覺的,自己大量的田被逼的送人或低價賣掉,以後的日子一定要清苦起來。
但後來發現,每年的開支也少了,不用動不動給銀子各級官員和吏員,出去的費用也少了。
交的各種稅也沒有了。
不做商業的話,也沒有商業稅,幾百畝田家裡吃吃用用是足夠。
慢慢的他們也開始認命。
但不認命也沒有用,失去奴僕和家丁,僅靠鄉紳們自己,是什麼風浪也捲不起來。
搞定農業稅後,丁毅又開始徵商業稅。
第一批,選酒樓,客棧,布商,糧店,鹽商,牙行、酒商,等幾種大的商鋪和與民生相關的商鋪,收稅。
定額收稅,每戶每年,十兩到五萬兩不等。
剛剛搞定農田稅,丁毅又收商業稅,民間頓時譁然,很多商人都破口大罵,自明一朝,還沒有誰收過這樣的商稅。
明朝的商稅分住稅和過稅。
住稅中分官店稅,塌房稅,市肆門攤稅,落地稅,牙稅,契稅,酒醋稅,屠潔稅,其他。
過稅中分鈔關稅,抽分稅,門稅,淮安四稅,其他。
看這稅法,幾乎和後世差不多,到處都能收稅,但實際上操作難度極大,特別在京城和江南等發達地方,越是收不上稅,你有關係能免,他也有關係能免。
魏忠賢在時,曾免了關外潘家口、桃林界、嶺冷口、潼關、咸陽、大慶、慶陽、鳳翔、漢中、臨洮、西安、三原、浙江、直隸等處的商稅,範圍之大,比東林黨主政時期還誇張。沒免的地方主要是跟東林黨人關係比較大的南直隸地區的一部分,那裡的人一看其他都免,就我們沒免,馬上不幹了,把派來收稅的人打死了。
都敢把收稅的人都打死,你說能收多少稅。
所以明朝的稅種類很多,但收到的稅少得可憐。
現在丁毅先把駐軍駐到各縣,再把吏員一換。
以前那麼多亂七八糟的稅我都不認,就按定額收稅。
每個鋪子,先有捕快衙役觀察十天,看其客人進出,判斷賣貨量,從售價到成本評估,最後給他們一年十兩到五萬兩的固定稅。
各種生意當然有澹季和旺季,但丁毅不管,以某月份一個月為標準來定額。
以前明廷定的稅全不算,事實上以前也是名存實亡,根本收不上。
這時有大量的商鋪都不在裡面,如肉鋪,衣鋪,脂胭水粉,雜貨等,不在裡面的還沾沾自喜。
第一批被徵稅的人中,自然有不服的。
有人還想學南直隸(南京),組織人驅趕毆打上門收稅的捕快衙役。
“殺”各縣沒有猶豫,戶主被殺,家裡被抄,所有財產充公。
幾個出頭鳥被殺,其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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