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鏡要高懸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558章 我是大清猛將,明末之席捲天下,明鏡要高懸,層繁體小說),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
這地方也想好了,正是大肚社的地盤,那裡皆是平原,土肥草盛,前提就是要打掉大肚社。
鰲拜的兵馬走出去幾里後,看到路上有一排大車,好多番人民夫,荷蘭步兵,還有明軍正帶著車隊往前走。
這邊也有三千人左右,其中番人戰士包括麻豆社戰士,生番熟番有兩千多,荷蘭兵五百,明軍一百。
這支雜牌軍是為後隊,運送糧草,跟在鰲拜軍身後,他們每幾人還牽著一條狗,足足有五百多條狗,看的鰲拜目瞪口呆,這是他第一次打仗看到這麼狗的。
鰲拜經過時,有十個麻豆社的騎著馬跟了過來,這些人是嚮導,邊上還有翻譯,他們告訴鰲拜,這次帶了一個月的糧食,主要打擊大肚社勢力第三大的村社,估計對方有五千人左右。
鰲拜問,他們有多少戰兵?
嚮導說,大肚社男子在戰時都會拿兵器,少年都會,最少六千左右。
鰲拜神色微動,這有點像蒙古人和女真人,除了婦人,男子皆可成兵。
他當然不怕,大手一揮:“走吧。”率先出發。
鰲拜走在前面,眼神有點失神,不久之前,他還為大清,砍殺明人,一轉眼,居然為明人效力了。
他深深吸了口氣,努力在心中提醒自己,我是大清猛將,現在忍辱負重,總有一天,我要滅了這裡所有的明軍。
步行五天後,鰲拜的兵馬進入大肚社地盤。
路上已經能不時看到大肚社有哨兵,他們上半身基本不穿衣服,很遠就能看出來,臉上和身上畫著各種圖案,有的頭上還有羽毛。
僅看外形,好像和山上的生番差不多,但他們都有草鞋,這是與生番最大的不同,生番們不穿鞋,就能在山上健步如飛。
熟番還有個特點,頭上有羽毛的比較少,通常有羽毛的,相當於他們的官員或權貴。
而生番幾乎大部份都喜歡插著羽毛,和印弟安人似的。
生番的脖子上都會掛著各種獸骨,熟番則不會,很少掛。
像大肚社這樣的熟番,人口多,住平原,又種田,基本已經在慢慢向文明化發展,吃東西更不會吃生的。
丁毅如果不打他們,再給他們發展十幾二十年,他們人口只會越來越多,遲早能突破到十萬甚至二十萬,到時就是心腹大患。
大肚社這代的番王,阿德狗讓,還是歷史上大肚社最具能力,最有雄心的一個。
原歷史更是先後舉兵對抗荷蘭人和鄭氏,態度非常強硬。
此時的阿德狗讓應該還年輕,不夠成熟,也是最容易打擊的時候。
等再過幾年,他在族中威望日盛,就不好打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