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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戰。

以前他是防守官,只敢在堡中防守,如今成了都司,敢與他們野戰,將來成了總兵,豈不是要帶兵滅我大金?

這人不殺,我大金早晚亡在他的手上?

扎巴的內心再次湧起這種強烈的感覺。

他驚怒交加的看了眼前面的丁毅,無盡的羞辱和愧恨湧上心頭:“總有一天,我要誓報血仇。”

駕,他調轉馬頭,再也沒有勇氣看那些大金勇士一眼,瘋狂的奪路而逃。

戰場上一片狼籍。

戰馬在嘶鳴,後金兵在慘叫。

丁毅神色自若,趙大山在身後臉色凝重。

他以前是弓兵,也不喜歡用火器。

自跟丁毅從大興堡跑出來後,丁毅每次對戰,都很重視火器。

在旅順駐軍後,更是大力發展火器。

他當時很不明白,必竟大部份後金軍,都不是被火器所殺。

今天第一次看到三段式的正面對敵,終於明白丁毅為什麼這麼重視火器。

“搜尋戰場,小心韃子裝死,補刀。”此時王衛忠一聲令下。

銃兵們很快得到命令,紛紛收起銃,拔出身上的短劍。

按平時的訓練,三人一組,走到韃子身邊,先看中槍傷口,傷在要害處的,基本沒什麼問題,沒在要害處的,就要小心。

然後會有兩人按著韃子傷兵,另一個直接一劍抹在脖子上,順便把腦袋給割下來,接著收集韃子的甲衣,甚至靴子,頭盔等物。

後金戰兵的衣甲都比現在明軍的優質,丁毅軍中製衣了幾個月,還沒全員配上,很多人還是能用到韃子的衣甲。

很快,現場收繳一空。

得到八匹完好的戰馬,另收到銀子一百多兩。

丁毅按現在他軍中的規矩,上繳大營一半,另一半現場參戰的銃兵平分。

銃兵們一陣歡呼,大為興奮。

丁毅這時臉色嚴肅的對王衛忠道:“兄弟們打的很好,我看有些兄弟很有把握,射人不射馬,證明大夥平時,練的很不錯。”

王衛忠咧著嘴笑,他是真憨厚,被丁毅說的有點不好意思,擾擾頭。

必竟大部份銃兵,都是他帶著訓練出來的。

“但第一銃的距離,有待商榷。”

“韃子剛才距離咱們比較近,加速時間短,他日若在戰場,一里之外衝鋒,騎兵的速度,可以提到最高。”

“剛剛第一銃好像接近了七十米,三十比二十,最後還有人衝出來了,很是危險。”丁毅緩緩道。

他的魯密銃,一百米都能破鐵甲,剛剛王衛忠是放的太近了,但考慮到一百米命中率較低,也能接受。

如果在一里外衝鋒,最後八十米的速度肯定像閃電般的,七十米才開槍,明軍軍陣,肯定要被衝到。

王衛忠趕緊點頭:“俺剛才,第一次指揮,有點緊張,忘記看距離了,而且---而且韃子兵少,隊形比較散,俺想著,放近打,準些。”

剛剛第一波打的並不好,十銃才打下五個,所以王衛忠放近打,也有放近的原因。

丁毅馬上點頭:“你說的,也有道理。”

“你們是銃兵,這要你們在實戰中,不斷的總結,找到最好的射擊距離和時機。”

他並不一言堂,馬上也認可王衛忠的理由,趙大山在邊上聽的一臉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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